2024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肖某欲通过银行转账向李某支付5万元,但因操作失误将款项转给了王某。王某收到款项后将其用于炒期货,并获利1万元。15天后,肖某发现了转账错误,要求王某返还5万元本金,并主张分割1万元的获利,王某则拒绝了肖某的要求。在此情况下,下列关于该案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无需返还给肖某钱
B.王某应当返还肖某5万元
C.王某应该返还给李某6万元
D.王某应当返还肖某6万元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各个选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在本题中,肖某误将5万元转给王某,王某取得该5万元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也就是肖某。对于王某用该5万元炒期货获利的1万元,虽然这1万元是基于不当得利的款项产生的收益,但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王某在取得利益时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属于善意的不当得利人。根据法律规定,善意的不当得利人一般只需返还现存利益,而对于所获的利益,不承担返还义务。所以王某只需返还肖某误转的5万元本金。综上所述,王某应当返还肖某5万元。
2、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责任具有:()
A.独立性
B.无形性
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
【答案】:A
【解析】该题描述的是侵权人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体现了侵权责任不依赖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有独立性。无形性通常指知识产权等的特征,与侵权责任的独立性无关;专有性一般也是用于描述知识产权等权利的独占特性,并非描述侵权责任的特性;法律确认性强调权利是由法律规定和认可的,题干重点强调的不是侵权责任是否由法律确认,而是其与其他责任承担的关系体现出的独立性。所以本题应选择体现侵权责任不依赖其他责任而独立存在特性的选项。
3、陈某教唆唐某杀害杨某,唐某买好枪支弹药准备实施杀害行为时,陈某心生恐惧并悔悟,遂要求唐某放弃杀人计划,但唐某仍执意前往并将杨某杀害。陈某的教唆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在本题描述的情形中,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本题中唐某已经买好枪支弹药准备出发,说明已经不仅仅是预备阶段,所以该情形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而本题中唐某最终成功将杨某杀死,并非未得逞,所以该情形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虽然陈某有悔悟并让唐某不要再去杀人的行为,然而他并没有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杨某还是被唐某杀死,所以该情形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陈某教唆唐某去杀杨某,唐某实施了杀人行为并导致杨某死亡,满足了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属于犯罪既遂。综上,陈某的教唆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4、在从业过程中,努力让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和社会产生积极作用,能够为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成果,这是()。
A.小生产者的道德要求
B.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
C.合理利己主义的道德要求
D.社会各阶级的普遍要求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选项所涉及道德要求的特点,结合题干描述进行分析。力求使自己的行为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能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的结果,这种道德要求强调的是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精神。小生产者的道德要求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围绕自身小范围的生产和生活,通常更侧重于满足自身及家庭的基本需求,难以体现出对他人和社会广泛且积极有益的行为导向,与题干中强调的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表述不符。为人民服务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要求,其核心就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实际行动中努力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使自己的行为产生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结果,这与题干的描述高度契合。合理利己主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考虑他人利益,但本质上是以利己为出发点和归宿,其行为的目的更多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他人利益,并非单纯以有利于他人和社会为核心导向,与题干强调的内容不一致。社会各阶级由于其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利益诉求的不同,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和要求,并不存在普遍一致的道德要求,而且也没有一种普遍要求能够精准对应题干中所描述的行为特征。综上,在从业过程中力求使自己的行为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能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结果,这体现的是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
5、关于银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