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考核算施细则
华中科技大学?二○○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行教师聘任制暂行措施》(校发〔〕21号),制定本实行细则。
一、考核工作基本原则和规定
(一)对教师的考核以国家和学校有关教师职务、岗位职责规定为根据,以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原则,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对受聘教师的政治思想体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和履职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师德、教风和工作业绩。?(二)学校对受聘教师实行聘期考核,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我评价、师生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等措施,对受聘教师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实行考核成果公告制度。
(三)受聘教师的年度考核,由所在院、系(所)组织实行。受聘教师年度考核的详细原则和措施,由各院、系(所)按照学校的考核原则、基本岗位职责、学术业绩规定以及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考核成果由院、系(所)决定,并报学校立案。
(四)对已形成的创新团体,其受聘教师的考核原则和措施,可由团体按照学校的考核原则、基本岗位职责、学术业绩规定以及本团体实际状况进行考核。?二、教师基本岗位职责
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惜学生,履行如下岗位职责。?(一)专家岗位基本职责?1.承担院系学科建设任务。?2.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承担硕士教学和指导工作,指导教学改革和试验室建设。?3.主持或参与科学研究。?4.指导副专家及如下职务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高级研修人员等。?5.参与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
(二)副专家岗位基本职责
1.参与院系学科建设。
2.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承担硕士教学和指导工作,指导或参与教学改革和试验室建设。
3.主持或参与科学研究。
4.指导讲师及如下职务教师。
5.参与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
(三)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承担教学任务,参与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和试验室建设,指导试验、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2.参与科学研究。
3.参与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根据需要担任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四)助教岗位基本职责?1.协助承担教学任务,参与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和试验室建设,指导试验、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2.参与科学研究。?3.参与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根据需要担任班主任或者辅导员。
三、教师聘期学术业绩规定
(一)专家在聘期内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任一条:?1.到达《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首聘条件》(校人〔〕57号)规定的二、三级岗位申报选择条件之任一条;或理工医管学科类专家到达《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学术水平评议实行细则》(校人〔〕29号,下同)规定的专家岗位学术条件选择条件一、文科专家到达专家学术条件选择条件三之任一条。?2.理工医管学科类专家主持过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基金项目;或主持过国家级教改项目或单项50万以上纵向项目;或作为前三名参与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单项200万以上纵向项目;或国家精品课程及国家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的前三名;或教育部创新团体前三名;或作为前五名参与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单项500万以上纵向项目;或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前五名;或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过单项实到校100万元以上项目。
文科专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作为前三名承担过省部级重大招标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作为前五名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主持单项实到校30万元以上项目。
建规学院、护理系及工业设计专业专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或主持过单项实到校30万元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单项实到校设计费100万元以上项目。
各类项目均不含指导性项目、已超过协议期限未完毕的项目和校基金资助项目(下同)。?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六名,二等奖的前四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含社会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二名,二等奖的第一名。体育教师获中国体育科学论文汇报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体育科学论文汇报会或中国学校体育科学论文汇报会一等奖二次(大会汇报等同为一等奖)。
获国家教学研究成果特等奖的前四名,或一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或国家教材奖的前三名;或国家精品课程的前三名;或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的前三名,或一等奖的前二名,或二等奖的第一名;或省精品课程的前二名;或省优质课程的第一名。?获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新药研制者的前四名或二类新药的前二名。
4.理工医管学科类专家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下同)签名在本学科A类期刊刊登学术论文1篇;文科专家以第一作者签名在本学科B类以上期刊刊登学术论文2篇或刊登较高水平的学术独著1部(15万字以上)并以第一作者签名在B类期刊刊登学术论文1篇;外语学院、体育部、建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