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陈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上车问题与公交司机王某发生冲突,其不顾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危,直接用拳头击打王某头部,这种行为妨碍了王某的安全驾驶,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陈某应承担()。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道德责任
【答案】:C
【解析】陈某用拳头击打公交司机头部,妨碍其安全驾驶且危害公共安全,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民事责任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侵权或违约等行为承担的赔偿等责任,陈某的行为并非简单的民事侵权或违约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通常是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承担的责任,一般针对情节相对较轻、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陈某的行为已超出行政责任范畴。道德责任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软约束,而陈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不能仅用道德责任来约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陈某不顾车上乘客安危,击打公交司机头部妨碍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应承担刑事责任。
2、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A.社保和统计登记证
B.医保和统计登记证
C.失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
D.公积金和统计登记证
【答案】:A
【解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保和统计登记证。此改革旨在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将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纳入整合范围,可以让企业在办理相关登记时更加便捷高效,减少企业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推动企业注册便利化。所以应该选择整合社保和统计登记证这一选项。
3、《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条立法贯彻的是()原则。
A.罪刑法定
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罪责刑相适应
【答案】:D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平等。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未遂犯的社会危害性和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相较于既遂犯要小,体现了刑罚轻重与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相适应,该条立法贯彻的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下列关于从犯,说法错误的是()。
A.在共同犯罪中可以起次要作用
B.在共同犯罪中可以起辅助作用
C.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在共同犯罪中,可以没有从犯,只有主犯
【答案】:C
【解析】这道题是关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相关概念及处罚规定的题目,关键在于准确理解从犯的定义、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处罚原则。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起次要作用,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相较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其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小;起辅助作用则主要表现为为犯罪的实施提供便利条件等帮助行为,比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从犯的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主犯较小。在共同犯罪中,是可以没有从犯,只有主犯的情况存在的。例如在一些简单的共同犯罪中,所有参与犯罪的人都积极实施了主要的犯罪行为,难分主次,此时就不存在从犯。综上所述,本题没有错误的表述。但题目要求选出说法错误的选项,可能存在题目信息表述不准确的情况。如果按照常规逻辑和选项内容来看,没有符合要求的答案。
5、霓虹灯工作时通常充入惰性气体,且充入不同的气体会使灯具发出不同颜色的光。那么,在这些灯具中,发出白色光的灯具充入的气体为()。
A.氦气
B.氖气
C.氙气
D.氩气
【答案】:C
【解析】霓虹灯工作时,不同惰性气体可使灯具发出不同颜色的光。氦气在霓虹灯中发出淡红色光;氖气能让霓虹灯发出红色光;氩气产生的是蓝紫色光;而氙气在霓虹灯中会发出白色光。所以发出白色光的灯具充入的气体是氙气。
6、王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后进而大打出手,期间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李某刺伤,李某在反抗过程中夺过弹簧刀并反刺伤王某。在王某倒地且失去反抗能力后,李某仍未停止攻击,最终致王某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