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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7·26”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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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2 页
更新时间:2025-06-15
总字数:约8.77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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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7·26”触电一般

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7月26日16时20分许,广州市三元里街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11楼21号手术室旁的污物通道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法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三元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成立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7·26”触电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并邀请广州白云供电局、天河区人民政府、越秀区人民政府、荔湾区人民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同时组织了相关方面的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分析)。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分析)、询问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应急救援处置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对事故的性质进行了认定,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7·26”触电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事作业基本情况。

事发位置位于广州市三元里街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11楼,事发时正在进行污物通道LED灯的维修作业,该作业属于工程名称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疫情救治基地项目”)竣工移交后的维保工作。

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内容:对医院6号楼和5号楼部分楼层进行改造并加建。建设单位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施工总承包为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四装修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7月6日进场施工,2022年4月27日竣工。疫情救治基地项目的移交方式为分层移交,其中5号楼11楼于2022年

1月18日交付给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使用。

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在5号楼11楼所需的设备材料由广州市科盈空气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盈公司”)供货,第四装修公司采购设备材料期间与科盈公司分别签订了4份《购销合同》、1份《材料采购合同》、1份《材料购销合同补充协议》、1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并在合同上对产品的质保期进行了约

定①。涉事LED灯未签订合同(由双方在1张送货单上予以签认),按《材料采购合同》的产品质保期条款由科盈公司实施维保作业。

(二)涉事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科盈公司,事故发生单位,涉事设备材料供应方,项目质保期内涉事设备材料维保作业方,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68号商场302自编3096房(实际经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889号佳兆业未来城6栋A座301),成立日期:2007年12月3日,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郎军(男,44岁,广州市越秀区人)。

第四装修公司,涉事设备材料采购方,项目质保期内涉事设备材料维保作业发包方,涉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冼锋,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

号粤海大厦22楼,成立日期:1985年4月2日,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该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的企业资质证书。涉事项目验收后,该单位对接现场维保工作的负责人为谭永涛(男,43岁,广州市海珠区人)。

①《购销合同》约定:供方所供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包含受环境、气候等因素影响的外观、清洁度等项目)而引起的故障,由卖方对产品进行免费保修

(易损件/易耗品除外)。保质期至发货之日起计算。

《材料采购合同》约定:供方所供产品的质保期为壹年,保质范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免费包修、包换、包退。保质期自供货发货之日起计算。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涉事设备材料的使用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号大院。

陈世豪,男,23岁,广东省徐闻县人,科盈公司售后部员工,具有维修电工证书,事发时正在进行LED灯的维修作业,在事故中死亡。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伤害方式

伤害程度

损失工作日

籍贯

1

陈世豪

23岁

触电

死亡

6000

广东

(四)现场勘查及调查询问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号大院广州中医药

5号楼

5号楼11楼CAD平面图

污物通道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