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线投资管理有限企业
车辆租赁协议
甲方名称(承租方):
总经理:
驾驶员: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方法:
乙方姓名(出租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络方法:
家庭住址:
紧急联络人: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根据平等、互利互惠标准,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车牌号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署协议,方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基础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法:
乙方租赁给甲方汽车价格为元/月,每年结算一次。结算时由乙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或出现协议中要求能解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止。
四、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在签署协议当日,甲方应检验车辆本身及全部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因甲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燃油费均由承租方负担,包含租赁期间路桥年票;
3、按要求支付乙方租车费;
4、甲方在车辆租赁期间,由甲方责任造成零部件损坏、车辆维修费由甲方负担;
5、甲方租赁期间驾驶车辆时,确保行车安全,确保在协议到期时车辆与租赁时完全一致(车辆新旧老化除外);
6、车辆需要办理年检等手续时,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
7、除以上2、3、4条款所列费用外,其她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职责:
1、在签署协议当日,乙方应将车辆及车辆相关有效证件手续等交与甲方;
2、乙方确保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3、乙方必需购置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需达成20万以上且在使用期以内;
4、乙方按时缴纳各项除甲方负担费用,确保承租方能正常见车;
5、乙方不得私自使用车辆,实在需要使用,需提前1周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
6、乙方按车辆保养要求、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当租赁车辆发生非甲方责任故障时,乙方应按约定提供维修、救援。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职责:
甲方不能按协议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负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违约金。
2.提前解除协议归还租赁车辆,应按未推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甲方。
3.甲方有下列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她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实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实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