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第四批招聘方案(15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是()
A.个别企业的生产效率
B.复杂劳动是多倍的简单劳动
C.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D.具体劳动时间
【答案】:C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商品价值量是指商品价值的大小。个别企业的生产效率即个别劳动生产率,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只会影响个别生产者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和个别劳动时间,而不会直接决定商品的价值量,所以该因素不能决定商品价值量。复杂劳动是多倍的简单劳动,这主要阐述的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在量上的换算关系,并非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关键因素。复杂劳动在相同时间内创造的价值会比简单劳动多,但它不是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根本。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多,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反之,价值量就越小。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因素。具体劳动时间指生产特定使用价值的各种具体形式的劳动所耗费的时间,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价值量是由抽象劳动决定的,所以具体劳动时间不能决定商品价值量。综上,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2、甲某蓄意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于夜间在家中通过互联网将客户账户中的十万元转至自己账户,其妻子发现后竭力劝阻,甲某幡然悔悟,又将十万元转回客户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不构成犯罪的概念来判断甲某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在本题中,甲某已经精心准备并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十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此时甲某的盗窃行为已经完成,满足了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已经既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而甲某是在犯罪行为已经既遂后,才在其妻劝阻下将十万元转回客户账户,并非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甲某已经成功将客户的十万元转入自己账户,并非未得逞,因此不属于犯罪未遂。甲某精心准备并实施了窃取银行客户密码、转移客户账户资金的行为,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犯罪,并非不构成犯罪。综上,甲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3、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涉外交往中接受礼物,按国家规定应上交而未上交且数额较大的,应以()定罪处罚。
A.受贿罪
B.贪污罪
C.职务侵占罪
D.公物私藏罪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涉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此情形与在公务活动或涉外交往中接受应交公礼物而不交公的情况不符。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符合本题描述。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公物私藏罪这一罪名。综上,该题应认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4、下列不属于法律调整的情形是()。
A.李某与王某互生好感,毕业时确立了恋爱关系
B.张某在一次看球时与刘某发生冲突将刘某打伤
C.钱某见小明失去父母,便与他建立了收养关系
D.韩某年迈无人照料,与马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答案】:A
【解析】法律调整是国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评断,以法的形式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对现实社会生活关系施加影响,以期建立理想的社会生活秩序的活动。恋爱关系主要是基于情感和道德层面的联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会由法律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的相处更多依靠双方的意愿和道德约束。打伤他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违反了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调整。收养关系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以及家庭关系的法律认定,受到收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范和调整,以确保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涉及到财产的处分和扶养义务的履行,受到继承法等法律的调整,以保障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所以不属于法律调整的情形是确立恋爱关系。
5、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写成()
A.2014/07/01
B.—四年七月一日
C.2014/07/01
D.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
【答案】:C
【解析】公文中的成文日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