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格检查神经系统
神经系统体格检查是评估神经系统功能完整性的重要手段,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一、一般检查
1.意识状态:
-清醒:患者意识清晰,对自身及周围环境有正常的感知和反应。
-嗜睡:患者处于睡眠状态,但能被唤醒,醒后能正确回答问题和配合检查,刺激停止后又入睡。
-意识模糊:患者对周围环境的定向力发生障碍,思维不连贯,可有错觉、幻觉等。
-昏睡:患者处于较深睡眠状态,强刺激(如大声呼唤、压迫眶上神经等)可被唤醒,但很快又入睡,醒时答话含糊或答非所问。
-昏迷:患者意识完全丧失,任何刺激均不能唤醒。根据程度分为浅昏迷(对疼痛刺激有反应,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等存在)、深昏迷(对各种刺激均无反应,生理反射消失)。
2.精神状态:观察患者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检查有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迟缓、情绪不稳定、幻觉、妄想等异常。
3.生命体征: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某些神经系统疾病可导致生命体征异常,如颅内压增高时可出现血压升高、脉搏缓慢、呼吸深慢。
二、脑神经检查
1.嗅神经:让患者闭目,分别测试两侧鼻孔对不同气味(如香水、酒精等)的辨别能力。
2.视神经:
-视力:使用视力表检查远视力和近视力。
-视野:通过面对面视野检查法或视野计检查,了解患者视野范围有无缺损。
-眼底:用眼底镜观察视乳头、视网膜血管等结构,注意有无视乳头水肿、出血、渗出等病变。
3.动眼神经、滑车神经、展神经:
-眼球运动:嘱患者头部不动,眼球随检查者手指做上下左右及旋转运动,观察眼球各方向运动是否受限及有无复视。
-瞳孔:观察瞳孔大小、形状、双侧是否等大等圆,检查瞳孔对光反射(直接和间接对光反射)及调节反射。
4.三叉神经:
-感觉功能:用棉签轻触患者面部三叉神经分布区域(眼支、上颌支、下颌支),询问患者感觉是否正常,两侧对比。
-运动功能:嘱患者做咀嚼动作,触摸颞肌、咬肌的收缩情况,再让患者张口,观察下颌有无偏斜。
-角膜反射:用棉花轻触角膜,正常时双侧眼睑迅速闭合,称为直接角膜反射和间接角膜反射。
5.面神经:
-运动功能:观察患者额纹是否对称、眼裂大小是否一致、鼻唇沟是否变浅,嘱患者做皱眉、闭眼、鼓腮、吹口哨等动作,看有无面部肌肉瘫痪表现。
-味觉:可使用甜、咸、酸、苦等不同味道的试液,分别测试舌前2/3的味觉。
6.位听神经:
-听力:通过耳语试验或音叉试验(如Rinne试验、Weber试验)粗略评估听力。
-前庭功能:通过观察患者有无眩晕、眼球震颤,或进行冷热水试验、旋转试验等检查前庭功能。
7.舌咽神经、迷走神经:
-吞咽及发音:观察患者有无吞咽困难、声音嘶哑,嘱患者做吞咽动作,检查者用听诊器听喉部有无气过水声。
-咽反射:用压舌板轻触咽后壁,正常时出现咽部肌肉收缩和恶心反应。
-味觉:检查舌后1/3的味觉。
8.副神经:嘱患者向一侧转头和耸肩,检查者给予阻力,感受胸锁乳突肌和斜方肌的力量。
9.舌下神经:嘱患者伸舌,观察舌的位置、形态,有无偏斜、萎缩及肌束震颤,再让患者舌在口腔内做左右运动。
三、运动系统检查
1.肌力:检查患者各关节的主动运动力量,一般将肌力分为0-5级:
-0级:完全瘫痪,无肌肉收缩。
-1级:有肌肉收缩,但无肢体运动。
-2级: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抵抗自身重力,即不能抬起。
-3级:肢体能抵抗重力离开床面,但不能抵抗阻力。
-4级:肢体能做抗阻力运动,但不完全。
-5级:正常肌力。
2.肌张力:检查时触摸肌肉的硬度,感受肌肉在放松和被动运动时的阻力。肌张力增高表现为肌肉坚硬,被动运动时阻力增加;肌张力降低则肌肉松弛,被动运动时阻力减少。
3.不自主运动:观察患者有无震颤(如静止性震颤、意向性震颤)、舞蹈样动作、手足徐动、肌束震颤等不自主的异常运动。
4.共济运动:检查患者的平衡和协调功能,常用方法有:
-指鼻试验:嘱患者上肢伸直,用食指尖触及自己的鼻尖,先慢后快,左右对比。
-跟-膝-胫试验:患者仰卧,将一侧下肢伸直抬起,然后将足跟放在对侧膝盖上,再沿胫骨前缘向下移动。
-闭目难立征(Romberg征):患者双足并拢站立,双手向前平伸,先睁眼后闭眼,观察其有无站立不稳或倾倒。
四、感觉系统检查
1.浅感觉:
-触觉:用棉花轻触患者皮肤,询问患者的感觉。
-痛觉:用大头针轻刺皮肤,注意力量适中,避免损伤皮肤,询问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