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新《公司法》下清算责任的承担及免责抗辩.docx
文件大小:20.97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6-16
总字数:约5.77千字
文档摘要

新《公司法》下清算责任的承担及免责抗辩

经济下行的压力之下,越来越多的公司陷入经营困难,不乏部分公司以解散公司的形式逃避债务,又怠于清算,形成“植物人公司”。《公司法(2023)》针对公司清算,主要规定了第232-239条,重大变化体现在明确清算义务人,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变为董事,申请强制清算的主体范围扩大等。本文将围绕公司清算的法条沿革、清算责任的承担及免责抗辩等问题展开,以期为实务提供参考。

01

法条沿革

《公司法(2023修订)》第232条第2款首次在立法层面规定了清算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第2款则较《公司法(2018)》第183条发生重大变革,清算组成员不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