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零二五年五月
概述
一、建设项目特点
玉米是我国三大主要粮食作物之一,不仅可以作为食品原料和饲料,还是一种重
要的可再生工业原料。莒县隶属于山东省日照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是国家现代农
业示范区、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且入选全省2023年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先行县。
裕米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19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2
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经济开发区莒州路以东、淄博路以南,用地面积为112406m(约
169亩)。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149193.85万元,建设15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一
期),于2024年10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裕米生
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15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审服环审〔2024〕30号)。
企业利用项目建设地及周边丰富优质的玉米资源,对其进行综合深加工,生产玉
米淀粉、胚芽、加浆纤维、饲料低蛋白、饲料高蛋白、成品浆等产品,符合国家及地
方相关的产业政策。2024年10月,现场已启动“三通一平”工作,现场正有序推进土
建施工,目前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设备正在安装。
企业经多方考察、调研,对项目战略布局进一步调整,以期谋求更长远的发展,
拟将直接外购亚硫酸溶液调整为以硫磺为原料进行自主制备,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根
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淀粉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生产工艺发生了重大变动,
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拟建项目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不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糖制造;淀粉制品制造;
豆制品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分装的)”,且该工艺流程中涉及硫磺制备亚硫酸环节,
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
I
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
提纯、混合、分装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裕米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委托,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
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认真研究相关技术文件、进行
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开展了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确定了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
方案。
按照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项目工艺进行产排污分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
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裕米生物
科技(山东)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
批)》。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为15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主行业的行业分类及代码为“C1391淀
粉及淀粉制品制造”;拟建项目包含的亚硫酸制备单元的行业分类及代码为“C2619其
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
产业政策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发展规
划、地方区域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2、规划及日照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符合性
拟建项目位于莒县经济开发区莒州路以东、淄博路以南,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
园区用地要求;拟建项目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属于食品制造业,为园区的主导产业,
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符合《山东莒县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