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第四章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第一节一般进出口货物概述;
理解:
一般进出口货物――从监管方式
一般贸易货物―――从贸易方式;(二)主要特点:;
;货物
类别;一、进出口申报
(一)定义
(二)申报单位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理)
报关企业(代理);(三)申报的地点:
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申报。
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第①②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第③情况属于转关运输的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四)申报的期限;(五)申报的日期;(六)滞报金;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并经审核,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的,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3、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期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变卖处理,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的费用(例如仓储费,滞报金等),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1、准备申报单证
2、申报前看货取样
目的:准确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便于正确申报。
做法: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取样后收货人要在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
3、申报
先进行电子数据申报
再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
4、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一律不得修改撤销,但以下例外:
由于计算机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
出口退关情形
溢短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
报关员在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造成差错
因海关审价、归类认定后需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的
依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而修改
★特殊情况:
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以及涉及到有关案件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撤销。;★修改要提交的单据;二、配合查验;5.海关复验;含义:指收发货人不在场,自行或指令第三者(如货物保管员)开拆货物进行查验,并在查验记录上由海关与见证人双方签字。
可以径行开验的情形
进出口货物有违法嫌疑的
经海关通知查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届时未到场的
;7.配合查验;在查验中,是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货物、物品的直接经济损失。
不予赔偿范围:
搬运货物、开箱、封箱不慎造成损坏的
由于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时间内所发生的变质或失效。
由于海关正常检查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由于海关查验之前之后发生的损坏
不可抗力造成
查验后,收发货人未提出异议,以后再发生损坏,不予赔偿;经海关审核报关单,并查验货物无误后,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计算税费打印纳税缴款书和收费票据。
方式:
凭纸质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到海关指定的银行纳税费(15天内)
网上缴税和付费;四、提货或装货;(二)提取或装运货物;(三)申请签发证明联:;1.主要单证:报关单
2.基本单证:
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如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3.特殊单证:
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外汇收付汇核销单证、原产地证明书、担保文件等。
4.预备单证:
贸易合同、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第三节报关中的企业类别管理与技术应用;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捷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A类企业基本特点
企业注册登记两年以上;
有正常的进出口业务;
上一年度报关单差错率在3%以下。
C类企业基本特点
1年内出现2次违规行为,或偷逃应缴税款5---50万元人民币的;
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1年内报关单错率在10%以上的;
D类企业基本特点
两年内走私偷逃应缴税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多次走私应累计);
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