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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山东枣庄市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25人笔试备考题库及1套参考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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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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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山东枣庄市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25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人物中,不属于初唐“四杰”的是()。

A.李白

B.王勃

C.卢照邻

D.骆宾王

【答案】:A

【解析】初唐四杰是指中国唐代初年,文学家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的合称,简称“王杨卢骆”。他们在初唐诗坛上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扩大了诗歌题材,推动了律诗的发展。而李白是唐代著名诗人,但他生活于盛唐时期,并非初唐“四杰”之一。所以答案是李白。

2、甲乙两人从P、Q两地同时出发相向匀速而行,5小时后于M点相遇。若其他条件不变,甲每小时多行4千米,乙速度不变,则相遇地点距M点6千米;若甲速度不变,乙每小时多行4千米,则相遇地点距M点12千米,则甲乙两人最初的速度之比为()。

A.2∶1

B.2∶3

C.5∶8

D.4∶3

【答案】:A

【解析】设甲、乙最初速度分别为(v_1)、(v_2)。甲提速时,乙少走(6)千米;乙提速时,甲少走(12)千米,且两次提速后相遇时间相同。根据路程变化和速度变化关系可得(v_1∶v_2=12∶6=2∶1)。

3、下列著作与其成书时期对应错误的一项是()。

A.《荀子》——战国时期

B.《吕氏春秋》——秦朝

C.《诗经》——春秋时期

D.《资治通鉴》——北宋

【答案】:B

【解析】《荀子》是战国末年著名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况的著作,此说法正确。《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集体编撰的杂家著作,此说法错误。《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收录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成书于春秋时期,此说法正确。《资治通鉴》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史书,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此说法正确。

4、张某参加高中同学婚礼,席间饮用大量白酒。婚礼结束后,张某自认为驾驶技术精湛,不顾朋友劝阻,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轿车回家。途中,张某驾驶的车辆失控,撞上了方某驾驶的出租车,致使出租车上两名乘客一死一伤,出租车严重受损。事后交警认定张某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张某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危险驾驶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结合题干中张某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本题中,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其驾驶的车辆失控撞上出租车,导致出租车上两名乘客一死一伤,出租车严重受损,造成了重大事故,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只要有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即构成犯罪,但本题中张某的行为不仅有醉酒驾驶,还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已超出危险驾驶罪的范畴,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且行为具有与上述列举方法相当的危险性和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而在本题中,张某主要是因醉酒驾驶导致事故,并非主观上故意实施与放火、决水等相当的危险行为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题中张某并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其是在醉酒驾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综上,张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5、某化工厂工作人员赵某在工作过程中玩手机,未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导致厂房失火、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赵某的行为构成()。

A.纵火罪

B.玩忽职守罪

C.破坏公共设施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D

【解析】该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题中赵某作为化工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玩手机且不按规定操作,导致厂房失火、设备损坏并造成15万直接损失,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纵火罪是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赵某并非故意纵火,不构成此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赵某是化工厂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破坏公共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共设施的行为,赵某是因工作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并非故意破坏公共设施,不构成此罪。

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