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昌工程学院人才招聘95人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共管理的职能体系由公共管理的程序性职能和公共管理的任务性职能两大职能体系构成。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共管理的任务性职能的是()。
A.决策职能
B.组织职能
C.控制职能
D.经济职能
【答案】:D
【解析】公共管理的职能体系分为程序性职能和任务性职能。程序性职能强调公共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运作程序,如决策、组织、协调、控制等,这些职能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始终,侧重于管理的动态过程。而任务性职能是根据公共管理所面对的不同领域和对象,为实现特定的管理目标而承担的相关职能。其中经济职能是针对经济领域开展的公共管理工作,属于公共管理的任务性职能。而决策、组织、控制职能是公共管理在运行过程中不同阶段和方面的操作程序和手段,属于公共管理的程序性职能。所以答案应选具有任务性质的经济职能。
2、李某与赵某素有仇怨,一天两人在市场相遇,李某故意拦住赵某并百般辱骂,赵某挥舞拳头要打李某,李某拿起旁边肉摊的一把刀将赵某杀死。李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判断该行为的性质需要依据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的定义及构成要件。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且防卫行为的目的是制止侵害,并且防卫行为应在必要限度内。本题中,李某故意拦住赵某并百般辱骂,这一行为属于故意挑衅,引发赵某的反应。在此情况下,李某拿起刀将赵某杀死,其行为并非是为了制止赵某的不法侵害,而是主动实施的伤害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核心是在面临危险时,通过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方式通常是避免危险而非直接攻击他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显然不是为了避免某种危险而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不符合紧急避险的定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防卫过当是以存在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只是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但如前面所分析,李某的行为本身就不构成正当防卫,所以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李某故意拦住赵某并辱骂,在赵某有挥拳动作时,拿起刀将赵某杀死,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赵某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赵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综上,李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3、依据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以下选项中属于激励因素的是()。
A.收入、工作内容、人际关系
B.奖金、福利、工作环境
C.奖金、职位、工作条件
D.成就、成长、责任
【答案】:D
【解析】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将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保健因素主要与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有关,这些因素的改善可以消除员工的不满,但不能直接激励员工;激励因素则与工作本身的内容和成就感等相关,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收入、人际关系属于保健因素,因为它们更多地是与工作的外部环境和物质回报相关,不能直接带来工作上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工作内容包含有激励因素,但选项中整体来看该选项不符合要求。奖金和福利本质上是物质奖励,属于保健因素的范畴;工作环境也是外部的条件,主要起到防止员工产生不满的作用,并非激励因素。奖金是物质激励,工作条件是外部环境因素,二者属于保健因素;职位有一定激励作用,但结合该选项整体表述也不符合激励因素的要求。成就、成长和责任都与工作本身的内容和个人在工作中的发展密切相关。取得成就会带来成就感,个人的成长进步能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承担责任则体现了对个人能力的信任和认可,这些都能直接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属于激励因素。所以属于激励因素的是成就、成长、责任。
4、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警察在下班后殴打他人
B.城建机关对违反城市建设规划的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C.税务机关购买办公用品
D.工商机关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本机关宿舍楼建筑承包合同
【答案】:B
【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关键在于是否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是否产生行政法律效果。警察下班后殴打他人,此行为并非警察行使行政职权,而是其个人的违法行为,不具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的特征,不属于行政行为。城建机关对违反城市建设规划的公安机关予以处理,城建机关是行政主体,其依据城市建设规划方面的行政职权,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