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租赁经营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地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严格实施。
一、甲方将1.41rpc两厢富康轿车,车牌号,发动机号出租壹辆租赁给乙方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经营客动业务,该车设备齐全,性能完好,营运证、治安证、购置附加等证件齐备。
二、乙方只享受在本协议使用期内承租经营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包或交给她人经营,更不能作抵押典当,留置或任何其她方法处理该车辆。
三、本协议租赁期限为: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甲方正常情况天天下午点将车交给乙方经营至次日早晨点止。
四、乙方在承租甲方车辆时须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协议期满,乙方将车辆及齐全有效营运设施、设备、证照等交还甲方,并经甲方确定无经济债务纠纷后,甲方退还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计息),不然甲方有权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抵扣相关费用。
五、乙方必需天天按时向甲方缴纳营运租赁费元。假如累计逾期10天没交费,甲方可单方面收回车辆及营运设备,证件等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六、本协议签署,乙方从甲方接车后,即视为乙方已经认同所承租车辆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以后乙方不得就质量和性能问题提出任何异议,不管乙方经营情况好坏或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均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七、若乙方发生意外情况,使甲方不能正常经营,乙方应另按天天元缴纳给甲方,租金另给100元。如甲方发生意外情况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乙方租金不给,甲方另天天给乙方50元工资。
八、在租赁期内,车辆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大修、季、年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负担,意外事故所发生维修及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当事一方全部负担。
九、乙方应自觉珍惜营运车辆,确保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齐,并自觉接收甲方对车辆维修保养各项安排,洗车费用甲、乙双方各支付二分之一。
十、非经甲方同意,乙主不得请人项班营运,甲方标准上不许可乙方转租车辆。甲方卖车除外,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转租,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在确保甲方权益不受到侵害和找到续租驾驶员前提下,交转租费元后,方可转租,另保修理费用各二分之一,不然按乙方违约处理。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需按时缴纳租赁费及支付本协议要求应负担支出或费用,甲方在收取租赁费时,已扣去了给予乙方工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劳保福利等。
十二、在本协议期内,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之一即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均不予退还,作为支付甲方违约金处理,并无偿收回车辆和营运手续。不管乙方因何种原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十三、本协议期内,如燃料价格或种类发生改变,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十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双方同意,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企业存档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五、租期满交车时如车容不整齐需注全车漆,四条轮胎必需保持八成新,车况良好,方才交车,另外国家给予本车燃油补助,一人二分之一。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