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10
CCSZ01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XXXXX—2024
矿渣微粉制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Assessmentindicatorsystemofcleanerproductionforgroundgranulatedblast
furnaceslag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2024-03-XX发布2024-04-XX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1/TXXXXX—2024
1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矿渣微粉制造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指标核算与数据来源。
本文件适用于矿渣微粉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3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8046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8293钢铁渣粉
GB/T43329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
HJ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1321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43329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渣微粉groundgranulatedblastfurnaceslag
以符合GB/T203标准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经干燥、粉磨达到一定细度且满足相应活
性要求的粉体材料。
3.2
限定性指标restrictiveindicators
指对清洁生产有重大影响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在对矿渣微粉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水
平评定时必须首先满足的先决指标。
4评价指标
4.1指标选取
1
DB61/TXXXXX—2024
4.1.1选取原则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
4.1.2指标分级
4.1.2.1指标按照指标体系等级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4.1.2.2本文件的指标体系由9类一级指标和29项二级指标组成。
4.1.3指标分类
4.1.3.1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4.1.3.2定量指标用于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4.1.3.3定性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2指标基准值
清洁生产评价基准值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Ⅰ级代表先进水平,Ⅱ级代表准入水平,Ⅲ级代表一般水
平。
4.3指标属性
指标分为限定性指标和非限定指标,限定性指标在表1中使用标*项体现。
4.4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采用层次分析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