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福建建荣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承包单位: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签约地点:福建省福安市
签约日期:2月21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福建建荣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单位: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要求;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并结合当地域、本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特签署本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建荣。幸福城)
二、工程地址:福安市秦溪洋
三、总建筑面积:约9.5万㎡
四、结构质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五、协议暂定总造价:约17000万元人民币(大写:约壹亿柒仟万元)。最终以经审核完工结算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建范围及承包方法
一、承包范围
1.本工程依据福建省集泰建筑设计有限企业设计施工图纸及图审纪要、发包人有文字交底明确增减工程量及设计更改项目中土建、装饰、给排水工程及强弱电系统、基坑支护工程等项目。
2.本工程电梯、消防工程、通风工程、供水设备、发电机组设备、高压变配电设备、污水处理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煤气系统工程、安防、户外综合管网、配套及基础设施等项目不计入此承包范围。
3.甲方另委托专业施工队伍时,乙方应主动配合施工,提供该部分施工所需垂直运输设施水、电和施工便利。但专业队伍应提交2%配合费
二、承包方法:施工总承包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工期
一、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人负责确保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二、施工工期
1.本工程分2批次,第Ⅰ批为3#、5#、6#楼(含桩基础和地下室),第Ⅱ批为1#、2#、7#楼(含地下室),第Ⅰ批次3#、5#、6#楼(含桩基础和地下室)工期530日历天,第Ⅱ批1#、2#、7#楼(含地下室)工期560日历天(工期安排详见附件),每批次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工程完工日期以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汇报并经过发包人及相关部门验收经过日期为准。若发包人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通知承包人开工,承包人在施工许可证确定施工日期之前施工而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时,其责任由发包人负担,停工工期签证顺延;但承包人在施工时发生安全、工伤责任仍由承包人负担;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文明施工问题,则由发包人负担责任。
2.发包人原因实际造成停工、窝工时,承包人可三天内提出顺延申请,工期顺延签证应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发包人签章认可后方为有效。承包人未提出或逾期提出,不给予工期顺延。若停工或者窝工超出70天,则发包人必需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80%工程款及关键机械闲置费(塔吊人及货电梯)。
3、因设计变更发生工期延误,其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在协议总价5%以内(含5%)工期不予顺延,变更工程量增加超出5%以上双方按实签证顺延。若设计变更在承包方按原设计文件正在施工或完成施工后才抵达,则双方依据实际情况视设计变更项目是否在工期关键工序线路上而约定。
4、省、市、区相关部门指令、同意、通知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而影响工期。承包人提出顺延申请,经签字给予顺延。
5、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
(1)为了确保工期,承包人在报价中已经考虑多种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必需采取主动预防方法处理可能造成耽搁工期多种困难。通常设计修改均在交叉施工日期内完成,不另计工期。
(2)对于类似五一、高考、国庆、元旦、春节等可预见可能对施工有影响特殊期间,承包人应给予做出安排,如承包人确定预先做好安排并采取方法后,仍因不可抗力无法施工,则双方应签证确定,工期顺延。
(3)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施工工期、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协议要求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协议要求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停工日期。
(4)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造成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
(5)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收相关部门检验发觉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
(6)承包人本身原因待工待料。
(7)工程质量未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