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用氨基酸》(TCBFIA04001-2019)团体标准
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修改原因和理由
《食品加工用氨基酸》(TCBFIA04001-2019)于2019年2月28日发布,2019年3
月15日正式实施。本标准解决了当时我国部分食品加工用氨基酸产品无全面质量规格
要求的问题,对氨基酸产品的安全质量追溯起到了积极效果。近年来,为了继续提升产
品的品质和影响力,先后开展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完善工作,为了使标准更好的适
应行业发展,统一协调各标准,拟对《食品加工用氨基酸》(TCBFIA04001-2019)进行
修订。
二、修订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编制原则
1.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
的规定起草。
2.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3.性能指标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的原则。
4.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5.满足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需要的原则。
6.符合用户的需要,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原则。
7.试验方法具有普遍性、通用性及企业适用性的原则。
8.遵循科学性、先进性、统一性的原则。
(二)修改说明
本标准主要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编写,删除已经具有行业标准且规定
全面的产品种类,对于具有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相关指标调整为与国家标准一致。
(三)修改内容
1.废止内容
T/CBFIA04001-2019《食品加工用氨基酸》中L-异亮氨酸、L-缬氨酸、L-亮氨酸、
L-苯丙氨酸、L-谷氨酸、L-色氨酸、L-脯氨酸、L-精氨酸、L-丝氨酸、L-盐酸精氨酸、
L-谷氨酰胺、L-茶氨酸、L-牛磺酸所有规定全部废止。
2.修改内容
(1)L-苏氨酸
表6L-苏氨酸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炽灼残渣/%≤0.2
改为:
表6L-苏氨酸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炽灼残渣/%≤0.1
(2)L-酪氨酸
表9L-酪氨酸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炽灼残渣/%≤0.2
改为:
表9L-酪氨酸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炽灼残渣/%≤0.1
(3)L-甲硫氨酸
表17L-甲硫氨酸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炽灼残渣/%≤0.2
改为:
表17L-甲硫氨酸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炽灼残渣/%≤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