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3.010
D04
备案号:MT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154.2—XXXX
代替MT/T154.2-1996
煤矿用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2部分:电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Themodeldesignationofelectromechanicalproductforcoalmine
—Part2:Themodeldesignationofelectricproduct
(送审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
MT/T154.2—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产品型号编制原则1
4产品型号组成与排列方式1
5产品型号编制方法2
6其它规定4
7产品型号编制示例4
I
MT/T154.2—XXXX
前言
MT/T154《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按部分发布,分为17个部分:
——第1部分:导则;
——第2部分:电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3部分:刨煤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4部分:带式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5部分:液压支架型号编制方法;
——第6部分:矿灯型号编制方法;
——第7部分:煤用分选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第8部分: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第9部分:煤用筛分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第10部分: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1部分:滚筒采煤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12部分: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3部分:煤矿机车型号编制方法;
——第14部分:矿灯充电架型号编制方法;
——第15部分:装煤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16部分:刮板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17部分:悬臂式掘进机型号编制方法。
本部分为MT/T154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MT/T154.2-1996《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154是对煤炭行业各类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整合。整合后,除了MT/T154原有的第
1~10部分,其第11~15部分将分别代替MT/T83-2006《滚筒采煤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MT/T
286-1992《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333-1993《煤矿机车产品型号编
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455-1993《矿灯充电架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和MT/T473-1993
《装煤机型号编制方法》,第16、17部分为新增加的。
本部分与MT/T154.2-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必要时可用2个字母表示”(见3.4);
——将产品型号中“顺序号”修改为“设计序号”(见4.1,1996年版的4.1);
——“补充(派生)特征代号”改为“补充特征代号”(见第4章);
——产品类型代号增加了“变频器(BP)、保护箱(BX)、连接器(L)、电抗起动器(QK)、
无功补偿(WB)”;“CF”改为“DF”;“Z”表示的产品名称取消“整流器”、“制动器”,
将“组合装置”改为“装置”;“整流器箱(ZX)”修改为“整流器(ZL);”(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