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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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5 页
更新时间:2025-06-16
总字数:约2.19万字
文档摘要
附件2
化装品生产许可工作标准
第一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一条从事化装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化装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二〕有与化装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对生产的化装品进展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四〕有保证化装品质量安全的治理制度;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其次条化装品生产许可类别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
第三条申请领取《化装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生产企业
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化装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2〕。
〔二〕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