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20
CCSA00
STIC
团体标准
T/STIC120006—2024
代替T/STIC120006-2021
核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forengineeringdesignofnuclearindustry
2024-09-18发布2024-09-18实施
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发布
T/STIC120006—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服务主体要求1
一般要求1
企业文化2
管理体系2
5服务提供条件2
服务人员2
服务环境3
服务设施3
6服务过程控制4
服务策划4
沟通5
产品和服务提供5
7服务特性要求6
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6
产品和服务的适宜性6
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6
8服务质量控制与改进7
绩效评价体系7
监测、分析与改进7
9服务认证评价7
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7
服务认证模式选用及其组合8
服务认证结果8
附录A(规范性)管理成熟度评价方法9
附录B(规范性)核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指标11
I
T/STIC12000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代替T/STIC120006-2021《核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规范》,与T/STIC120006-2021相比,除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名称(见第2章,2021版的第2章);
b)在“服务主体”的“一般要求”中增加应建立科技创新机制,修改了近三年执行的工程项目数量、
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项和荣誉数量、已签订的协议数量、信用评价等级等要求(见4.1,2021版的4.1);
c)更改了“服务提供条件”中的人员配置与发展的特定要求(见5.1.1,2021版的5.1.1);
d)增加了“服务设施”的通用要求中基础设施的管理环节(见5.3.1,2021版的5.3.1);
e)在“服务设施”特定要求的信息化和数字化要求中增加了数字化方面要求(见5.3.2.1,2021版
的5.3.2.1);
f)更改了“服务设施”特定要求中技术成果鉴定要求(见5.3.2.2,2021版的5.3.2.2);
g)增加“服务过程控制”中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服务过程的控制条件要求(见6.3.2,2021版的6.3.2);
h)增加了“服务特性要求”特定要求中引领性服务中研发主体身份、核岛设计能力中全厂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