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国资招投标项目办事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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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6-16
总字数:约4.4千字
文档摘要

招标工程第①办事程序

《招标申请表》申报事宜办事指南

办事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方法》第十四条。

效劳对象

建设工程招标人〔即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必备条件

建设资金已落实。

已完善用地手续。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审核意见书”〔施工招标〕。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招标〕。

提交资料〔凡复印件必需加盖单位公章〕

业主报送《招标申请函》原件一份。

填报《招标申请表》〔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原件一式四份。

邀请招标者,报送“邀请招标的请示”〔陈述理由〕一份。

托付代理机构招标者,填报《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发包、承包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