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11∕T 1598.6-2018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6部分:助急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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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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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ICS03.080.99A1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598.6—2018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6部分:助急服务

Specificationofhomecareservicefortheelderly—Part6:Emergencyassistanceservice

2018-12-17发布2019-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1/T1598.6—2018

目次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1

5服务内容与要求 2

6服务评价与改进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助急救援及常用联系人电话表 3

II

DB11/T1598.6—2018

前言

DB11/T1598《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如下部分:——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助餐服务;——第3部分:助医服务;——第4部分:助洁服务;——第5部分:助浴服务;——第6部分:助急服务;——第7部分:康复服务;——第8部分:呼叫服务;

——第9部分:精神慰藉服务;

本部分为DB11/T1598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臧美华、韩陆、蔡毅、尹杰、冯庚、陈晓玲、汪凯、田阳。

1

DB11/T1598.6—2018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6部分:助急服务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应急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本部分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的助急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1598.1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DB11/T159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助急服务emergencyassistanceservice

服务组织针对危及老年人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突发状况提供紧急救援的辅助性活动。

4总体要求

4.1基本要求

应符合DB11/T1598.1的相关要求。

4.2服务组织

4.2.1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制定助急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服务人员、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检查程序和要求等。

4.2.2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服务人员定期接受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相关技能的培训、演练、考核。

4.2.3应对老年人或监护人进行紧急呼叫设备使用、逃生自救知识的培训,告知老年人呼救流程、发放助急救援及常用联系人电话表,电话表参见附录A。

4.2.4应了解和掌握居家老年人的健康情况和基本情况,并取得其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4.3服务人员

4.3.1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3.2应具备救援辅助性的能力。

4.3.3应熟记医疗急救120、999、火警119、公安110等专业救援机构的电话号码。

4.3.4应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2

DB11/T1598.6—2018

4.3.5应急服务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4.4服务设备

4.4.1应配备呼叫设备、消防器材、急救用品等。

4.4.2应急服务设备和用品应定期进行保养、更新。

5服务内容与要求

5.1家庭呼救助急

5.1.1服务组织在工作期间内接受呼救者的呼救信息或发现紧急情况后,应快速确认呼救地点、呼救人员身份、出现的状况和诉求。

5.1.2服务人员根据突发状况,应立即联系相应医疗、公安、消防、物业等机构。

5.1.3协助老年人通知其家属或监护人。

5.1.4服务人员赴现场,在专业救援人员未到来之前对老年人进行安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1.5服务人员应配合医疗、公安、消防、物业等机构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2机构服务和入户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助急

5.2.1当老年人在服务机构或入户服务过程中遇到突发安全事件时,服务人员应根据状况,立即联系相应公安、消防、物业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