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的主要流程.doc
文件大小:136.5 K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6-16
总字数:约3.54千字
文档摘要

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的主要流程

“国有企业”主要是指中央或地方(包括政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不包括一般的国有参股企业。由于国家层面尚未有就国有资本股权投资有统一规定,各层级的国有企业在对外股权投资方面主要适用各自监管部门所颁布的规定及文件,而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对外投资的规定对于省属或市属等地方国有企业则有一定参考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于2021年修订颁布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即通常所称“央企”;XX省国资委于2020年发布的《XX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XX省国资委代表XX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XX市国资委于2014年发布的《XX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则适用于XX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营运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因此,不同的国有企业在具体投资行为中应当根据所属层级适用相应的规定及文件。

通过分析上述法律法规就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的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相衔接,年度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并将年度投资计划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国务院国资委和XX省国资委对所属国有企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XX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企业投资活动全过程实行告知制度,告知内容就包括年度投资计划。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应当包括总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构成、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作用和影响等。集团公司应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下一年度投资计划报市国资委备案,市国资委在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方可执行。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以外新增或确实需要调整投资项目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重新修订年度投资计划报国资委备案。

(二)可行性研究论证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国资委确认的各企业主业、非主业投资比例及新兴产业投资方向,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对于投资项目,应当深入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投资项目决策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依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还规定,股权投资项目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按要求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XX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应履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制;并开展项目论证,包括项目风险控制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评审论证;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第三方评审。集团公司作为投资活动的责任主体,也要负责组织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等工作。

国有企业以增资的形式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国有企业则作为项目公司的新股东相应取得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占变更后的全部注册资本比例的股权。国有企业在该类投资中的投资成本就是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公司新股东向项目公司投入的出资资金。由于被投资的项目公司通常具有一定规模的资产及现金流,其净资产或评估价值往往高于其登记的注册资本,新股东对项目公司的增资金额往往高于相应增加的注册资本。

国有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是以投入的增资金额作为成本取得增资完成后相应的项目公司股权,本质上也属于资产收购的范畴。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2001年第14号)第六条的规定,各类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收购非国有资产;(二)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第六条的规定,各级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因此,国有企业对非国有的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的,应当对项目公司在被投资前的价值进行评估,以衡量国有企业的增资价格与增资后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之间是否公平合理,是否价格公允等,确保股权投资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项目公司的价值评估主要有基础资产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基础资产法主要是在项目公司现有的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评估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调增调减,而收益法则是基于项目公司的净利润及利润增长预测等进行确定。两种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和计算逻辑不同,其评估结果往往也会存在较大差异。国有企业委托评估机构对项目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以及与投资项目交易相对方开展投资谈判时也要注意提前协商确定好评估结果选取方法,避免届时各方就评估结果产生争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