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
高危儿管理是我国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1],是促儿童早
期发展和综合干预的重要环节之一[2]。儿童的发育与发展是遗传和
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受到风险与保护因素的共同影响。高危因素使
儿童无法实现最佳发展潜能的风险较大,而保护因素可使高危儿发挥
潜能,减少发育偏异等风险。早期识别、定期监测、科学指导干预、
及时转诊和多学科诊治等服务将明显促高危儿早期发展、改善高危
儿预后、减少伤残、提高人口素质。
我国的高危儿管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基于现有的循证依据和实践
经验,有必要针对高危儿健康管理制定规范化的专业技术共识,从而
促高危儿管理专科建设,帮助专业人员提升高危儿保健服务能力。
本共识阐述了高危儿的概念和现阶段的管理范畴,细化了高危儿管理
的内容,提出了高危儿的管理方法与流程,明确了高危儿管理的信息
化发展方向,是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组织制定的系列儿童保
健相关专家共识之一。
1、[Wj危儿的概念
1.1局危儿的概念
高危儿是指在胎儿期到3岁内具有可能影响身心发育的各种高
危因素(包括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儿童。
生物学因素、家庭养育和社会环境因素对儿童早期发展同等重
要。围生期并发症等生物学因素对儿童生长发育造成的负面影响已
得到普遍共识[3]o胎儿期神经系统的发育受到宫内环境的影响[4];
出生后大脑的发育,包括神经元的分化成熟、树突和突触的建立、
髓鞘形成、大脑回路和网络的构建等,均在环境因素的作用下行
适应性发育。证据显示虐待、忽视、母亲抑郁等养育因素影响儿童
身心发育[5-6],而贫穷作为影响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社会风险因
素,可通过原生家庭和父母养育方式对儿童产生间接影响[7]。儿
童在脱离极端风险因素回到正常的社会和物理环境后,尽管风险因
素可能在社会情感等方面对儿童产生持续的微妙影响[4],但在大
脑快速发育时行早期干预可以扭转不利局面,帮助发展儿童的复
原力,这为高危儿实现最佳发展创造了条件。
高危因素产生的效果与结局不一定呈线性关系,其因果关系尚不
清晰明了。研究证明,多重高危因素的累积叠加.可显著增加儿童发
育迟缓的风险[8]。某种发育障碍可能成为继发其他发育障碍的高危
因素。研究显示患某类发育障碍的儿童同时共患其他心理和行为障碍
的比率是为正常儿童的3?4倍[9]o由于高危儿日后出现生长发育偏
异、迟缓等可能性增加,有必要及早关注其高危因素可能产生的不良
影响,并提供一步干预和支持。
1.2高危儿的发生情况
我国人口基数大,随着新生儿救治技术的提高、风险因素发现
手段的增加、以及高危儿管理范围的扩大,高危儿在我国已成为一
个较为庞大的群体。早产是儿童多种生长发育问题的高危因素之一,
我国早产儿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约为7%?10%[10]。我国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发生率为4.3%[11],存在潜能发展风险的比例
约为17%(以生长迟缓和贫困为指标)[12]。在全国12省48个试点
区/县开展的高危儿管理试点项目显示,2020年第4季度项目地区
新发现高危儿9792例,占出生婴儿的21.58%[3]。
2、高危儿管理范围
明确范围是开展高危儿管理的基础。现阶段,我国对高危儿专案
管理的范围已从营养性疾病扩展到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的管理[1]。基
于研究展,结合我国《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14]和《儿童心理保
健技术规范》[15],建议对高危儿行分级、分类管理。I类高危因
素建议社区管理,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加强生长发育监测,提
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I、II类高危因素建议分别转诊至区县级、市
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行专案管理[16]o见表lo
表1高危儿分级分类表
Tab.1Classificationtableforat-riskchild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