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学校简介
郑州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学校始建于1956年,原名郑州大学,1991年更名为郑州大学。学校占地面积5700余亩,建筑面积180余万平方米,设有27个学院,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二、法律专业简介
郑州大学法学院是河南省唯一的法学高等学府,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院始建于1982年,历经3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河南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1.专业设置
郑州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方向)等4个本科专业。此外,还设有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等研究生教育项目。
2.师资力量
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2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60余人,博士生导师10余人。学院教师中,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等。
3.教学特色
(1)注重实践教学:学院与多家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践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强化国际化教育: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外多所知名法学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海外交流、实习的机会。
(3)注重学科交叉:学院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培养具有广泛知识背景和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4.科研成果
郑州大学法学院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
三、培养目标
郑州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良好职业道德、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熟悉我国法律体系,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和方法。
2.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能够胜任法律工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就业前景
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主要就业方向包括:
1.公共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委员会等。
3.企业:公司法务部门、合规部门等。
4.教育机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
五、结语
郑州大学法学院作为河南省唯一的法学高等学府,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创新为动力,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郑州大学法学院将继续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第2篇
一、学校简介
郑州大学,简称“郑大”,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原名郑州大学工学院,后经过多次调整,于1963年更名为郑州大学。学校占地面积约4600亩,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拥有教职工近4000人,在校生近5万人。
二、法律专业简介
郑州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3年,是我国较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0余人。学院设有法学、法学(国际法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方向)等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专业特色
1.实践教学:郑州大学法学院注重实践教学,与多家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学院还设有模拟法庭,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
2.科研成果: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百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国际交流:学院与国外多所知名法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流、教师互访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国际视野。
4.人才培养:郑州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如法律辩论赛、模拟法庭比赛等。
四、课程设置
1.基础课程: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等。
2.专业课程:法学原理、法律史、法理学、比较法学、法律逻辑学、证据法学、司法鉴定学、法律职业伦理等。
3.实践课程: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五、就业前景
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可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从事法律工作。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六、优秀校友
郑州大学法学院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