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之主体模块一:简单劳动合同问题协调主讲:邹红
01职业劳动关系的类型CONTENTS目录02职业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03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
课程导入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即劳动法的作用领域,是指因给付劳动而发生的特定的社会关系。
学习目标识别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之主体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内涵激活旧知你知道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内涵吗?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职业劳动关系附随劳动关系职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职业劳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职业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核心部分。
01.
职业劳动关系的类型
职业劳动关系的类型探究新知(一)依据产权成分划分职业劳动关系职业劳动关系全民所有制单位中的职业劳动关系01集体所有制单位中的职业劳动关系02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职业劳动关系03私营企业中的职业劳动关系04股份制企业中的职业劳动关系05合伙企业中的职业劳动关系06个体经济组织中的职业劳动关系07
职业劳动关系的类型探究新知(二)依据具体内容划分职业劳动关系01020304050607民主管理关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关系职业培训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关系工时与休息休假关系工资报酬关系职业安全卫生关系
典型(标准)劳动关系非典型(非标准)劳动关系职业劳动关系的类型探究新知(三)依据性质划分职业劳动关系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平台用工等
02.
职业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
探究新知职业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
探究新知职业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的职业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关系);0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劳动合同关系。02
探究新知职业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
探究新知职业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物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03.
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
探究新知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一)主体特定性用人单位:组织体劳动者:自然人职业劳动关系发生在特定组织和特定自然人之间。
探究新知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二)内容双重性职业劳动关系财产因素人身因素人身关系是指劳动者在保有独立人格和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其劳动力相对隶属于特定的单位,其本人也为此成为单位内的个体成员而接受必要的规章制度之约束和指挥命令之指示。
探究新知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三)形式契约化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劳动关系契约化是中国社会实现从身份到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是顺应时代潮流的社会变革运动。
即时检测思考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该调整对象应如何理解?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但该调整对象并非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全部,仅是职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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