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
1、公司简介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公司”或公司)是
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其前身是张弼士先生于1892年创
立的“张裕葡萄酿酒公司”,它是中国葡萄酒工业化生产的发祥地,历经127
年,现已发展成为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产品有葡
萄酒、白兰地等系列产品百余个品种,目前酒类产品年生产能力达40万吨,
畅销全国并远销香港、东南亚、欧洲和美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2、公司社会责任观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
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观:上市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员,应主动
承担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
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积极从事环境保护、扶助
社会弱势群体、协助抢险救灾等公益事业,以自身的发展实现消费者满意、
股东满意、政府满意、员工满意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满意,从而促进企业与
全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公司的社会责任目标:
顾客满意—追求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与服务,预防和杜绝发生对顾
客权益的重大损害。
员工满意—致力成为员工满意的最佳雇主,为员工生活和职业发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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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有竞争力的就职环境。
环境友好—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推动节能减排,致力创建绿色企业组
织。
其他相关方满意—积极承担责任,努力为社会、股东和合作伙伴创造价值。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致力于
建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视会、管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
独立运作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公司定期对各
项制度进行检查评估,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加以修订完善,切实贯彻执行了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对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依法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一直把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作为应尽义务,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邮件、电话等方式,积极为投
资者提供服务,公平对待每位投资者,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经
营决策、经理层日常管理、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经营风险控制与防范、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努力防止
股东利益受到侵害。多年来,公司管理层一直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带领全
体员工为公司发展做出不懈地努力,使公司股东财富持续快速增长。公司
十分重视回报股东,自1997年上市以来,始终坚持现金分红政策,至2018
年底累计向投资者分派现金红利68亿元,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的6.8倍,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了实实在在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在经营决策中,积极保护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坚持保证财务稳健与资产、资金安全,兼顾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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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司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关系,不仅保证了公司现金流,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良好的收益,没有
发生为了股东利益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健康、安全,切实
保护员工各项权益,提升员工凝聚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积极构
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员工福利,重视员工培训,不断提供优质培训资源;
将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联,积极鼓励员工及管理层不断学习,
将企业进步与员工个人价值提升相融合,为员工成长提供良好平台。
公司每年招收大学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以及其他再就业人员超过200
名,为国家和社会缓解就业压力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建立和完善了包括
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社保、医保等在内的薪酬与福利制度,确保全员参
保;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尊重职工人格,关爱职工,致力于培育员工
认同感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