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线清除与刷新工程承包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就甲方向乙方委
托道路标线清除与刷新工程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道路标线清除与刷新
1.4工程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道路标线清除与刷新工程的相关标
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______%;
(3)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__________________%O
第三条工程施工
3.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要求完成工程
施工。
3.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
保施工安全。
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道路标线清除与刷新
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3.4甲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
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与保修
4.1I程完工后,甲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4.2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3工程保修期为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4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
应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5.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应向甲方支付的违
约金。
5.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