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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环境检测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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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6-17
总字数:约4.26千字
文档摘要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之一

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技术规定

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依据监测与物料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普查手段相结合的普查技术路线,为保证污染源普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制定本规定。

一、监测范围

1、国控重点污染源:总局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办函[2025]93号〕中的全部企业;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城市及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急废物处置厂;

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放量65%

的省控重点污染源〔以2025年环境统计的排放量数据筛选〕。

4、2025年度以来国家、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