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规划(2024-2035年)
规划文本
(征求意见稿)
二〇二五年四月
英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
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
化、无害化为导向,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和“百县千镇万
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扎实推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
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为英德市建设清远绿色工业发展主战场、休闲旅
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英德市行政辖区,行政区面积5634平方
公里,下辖1个街道和23个镇,包括英城街道、白沙镇、
波罗镇、大洞镇、大湾镇、大站镇、东华镇、横石水镇、黄
花镇、九龙镇、黎溪镇、连江口镇、桥头镇、青塘镇、沙口
镇、石牯塘镇、石灰铺镇、水边镇、望埠镇、西牛镇、下太
镇、英红镇、横石塘镇、浛洸镇。
第三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4-2035年。2024-2026年为规划近期,
2027-2030年为规划中期,2031-2035年为规划远期。规划
基准年为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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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规划文本
第四条规划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公报2024年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
意见》(国办发〔202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
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发改环资〔2021〕381号)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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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规划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
通知》(建成函〔2018〕6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
见》(建质〔2020〕4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
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
2.地方相关法规规章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正)
《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
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
《广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粤
办函〔2024〕47号)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4年)
《清远市建筑垃圾跨行政区域平衡处置工作指引(试
行)》
3.技术规范与标准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