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4-2035年)
规划文本
(征求意见稿)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普宁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
文明思想和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
山的理念,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结合“无废城市”建设
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扎实推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健
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普宁绿
色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普宁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620.05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18
个镇、3个农场、1个乡:流沙东街道、流沙西街道、流沙南街道、流沙北街道、
池尾街道、燎源街道、大南山街道、占陇镇、里湖镇、洪阳镇、军埠镇、梅塘镇、
大坝镇、南径镇、普侨镇、麒麟镇、南溪镇、广太镇、赤岗镇、梅林镇、云落镇、
高埔镇、船埔镇、大坪镇、下架山镇、大坪农场、大池农场、马鞍山农场及后溪
乡。
第三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4-2035年。2024-2026年为规划近期,2027-2030年为规划中
期,2031-2035年为规划远期。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全面调研,深入分析。充分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建筑垃圾主要源
头类型、产生量、利用量和处置量情况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项目等
的规模和布局情况,梳理分析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存在的问题。
2.目标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建筑垃圾优先源头减量化、充分资源化利用、
全程无害化处理,以强化分类管理和全过程管理、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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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规划文本
化产业发展、防范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
和基础设施短板。
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立足当前需求,兼顾长远发展,充分考虑经济社会
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
置等消纳设施、场所的建设目标和工程规模,确保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利用和
处置,推进产消平衡。
4.全程谋划,推进分类。根据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情况,科学预测工程渣土、
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等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加强分类收
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等各环节的衔接,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
分质利用和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堆填及填埋处置量。
5.强化衔接,充分论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系统谋划、
科学论证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空间布局,防范“邻避”问题发生。
6.系统推进,绿色低碳。系统谋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任务,以减污
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循环
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第五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七十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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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