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规划(2024-2035年)
文本
(征求意见稿)
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
济宁市兖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
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和山东
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
调度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编制情况的紧急通知》,结合济宁市及兖州区环卫
规划的要求,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工作方
针,特编制《济宁市兖州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4-2035)》(以下
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期限与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5年,
远期为2026-2035年。
兖州区全区行政区范围内6镇4街道办事处,即新兖镇、颜店镇、新
驿镇、小孟镇、漕河镇、大安镇、龙桥街道、鼓楼街道、酒仙桥街道、兴隆
庄街道,总面积534.82平方千米。
第3条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
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遵循“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统筹区域
发展,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助力兖州区建
设无废城市,赋能绿色发展。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充分体现绿色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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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文本
碳城市发展理念,以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兖州分区规划研究、国家建
筑垃圾治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文件、法规
及各类专业性标准规范为依据,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
议的基础上,结合兖州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功能定位,研究提出兖州区
建筑垃圾的管理对策和处理技术路线,规划相关设施,为兖州区建筑垃圾
处置工作系统、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指南和大纲,以满足兖州区建筑垃圾
处置的需求,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4条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