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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砀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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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4 页
更新时间:2025-06-17
总字数:约1.91万字
文档摘要

砀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4-2035年)

(文本)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

砀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

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

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0

年到2024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

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

用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提出“推

进工程建设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构建

治理规范、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

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助力美好安徽建设”等要求。

为解决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不足与城市发展需求的矛盾,指导建筑垃

圾消纳设施建设,促进砀山县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砀

山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特编制《砀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4-2035年)》。

第2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以资源化为导向,按照国家、安徽省对

于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最新要求,全面构建环境友好、韧性安全、绿

色低碳、智慧科学的全生命周期环境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类收集、促进

源头减量、健全收运体系、提高处理能力、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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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高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促进经济、

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3条规划依据

1、法律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8)《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139号);

(9)《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10)《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

(12)《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修正);

(1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1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办法》;

(15)《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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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

(2)《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2015年4月;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

质〔2020〕46号;

(4)《“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

114号;

(5)《“十四五”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