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4-2035
(年)
文本
2024年9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编制背景
为加强黄山市建筑垃圾全方位全周期全过程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发展。根据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特编制《黄山市建筑垃圾污
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
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以资源化为导向,按照国家、安徽省对于建筑
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最新要求,全面构建环境友好、韧性安全、绿色低碳、智慧科学的全生命
周期环境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类收集、促进源头减量、健全收运体系、提高处理能力、完善
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提高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促进
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3条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8.《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9.《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
10.《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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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12.《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修正);
1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2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
告第四十六号)。
(二)规范性文件
1.《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2015年4月);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
4.《“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
5.《“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
6.《“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
7.《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
8.《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督函〔2024〕185号);
9.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公
安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督〔2020〕96号)。
(三)标准规范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3.《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T51322-2018);
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