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4-2035年)
文本·图纸
2024年0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奉节县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推进源头减量和资
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有效解决乱堆乱倒、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建筑垃
圾治理水平再上台阶,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分类办
〔2024〕7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制定建筑垃圾污染
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渝城管局〔2024〕44号)要求,依据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规划(2021-2025)》,奉节县城市管
理局特组织编制《奉节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
2035年)》。
第二条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2024—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5年,远期为
2026—2035年。
规划范围:奉节县行政辖区。
第三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结合
奉节县实际情况,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制定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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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渝城管局〔2024〕44号)、《重
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建筑垃圾
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分类办〔2024〕7号)、《重庆市奉节
县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
建立源头排放控制有力、密闭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利用规范的
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强
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
用,建设“无废城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
量,实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
推进。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7.《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规范性文件
8.《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的通
知》(环生态〔2022〕15号)
9.《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工信部、住
建部〔201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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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城函〔2018〕65号)
11.《“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
〔2021〕)114号)
1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
2022〕52号)
13.《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
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分类办〔2024〕7号)
(三)标准规范
14.《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1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16.《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17.《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CG035-2020)
18.《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程》(CGO58-2021)
19.《建筑垃圾处理场设施规范》(CGO59-2021)
(四)相关规划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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