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4-2035年)
文本·图集
无为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1条规划背景1
第2条规划范围和期限1
第3条指导思想2
第4条规划原则2
第5条规划目标3
第6条规划依据7
第二章现状分析10
第7条2019--2023年建筑垃圾处置量10
第8条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10
第9条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10
第10条建筑垃圾污染防治问题分析11
第三章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13
第11条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13
第12条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13
第13条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13
第14条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14
第四章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理15
第15条源头减量目标15
第16条减量化主要措施15
第五章建筑垃圾收集运输19
第17条分类收集19
第18条规范运输20
第六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设施23
第19条设施分类23
第20条消纳调配原则23
第21条建筑垃圾消纳场布局23
第22条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要求23
第23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24
第24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选址要求25
第25条建筑垃圾中转站布局26
第七章建筑垃圾监督管理28
第26条部门职责28
第27条制度建设29
第八章保障措施31
第28条组织保障措施31
第29条资金保障措施31
第30条土地保障措施31
第31条政策扶持措施32
第32条宣传保障措施32
第九章附则33
第33条规划成果33
第34条规划法律地位33
第35条规划变更要求33
附录:名词解释3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建筑垃圾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推动突出生态
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为导向,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产生、分类投放、中间收运、
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有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项目及消纳场所建设,有效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芜湖市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要求,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结合无为市建筑垃圾
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际,综合考虑资源化利用、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特编制《无为市建筑垃圾
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第2条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无为市全域范围,包含20个镇,分别
为无城镇、福渡镇、高沟镇、石涧镇、襄安镇、开城镇、牛
埠镇、陡沟镇、泥汊镇、姚沟镇、刘渡镇、十里墩镇、泉塘
镇、蜀山镇、洪巷镇、昆山镇、鹤毛镇、赫店镇、严桥镇、
红庙镇。国土总面积为2020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
界面积为76.6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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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年限为
2024-2027年,远期规划年限为2028-2035年。
第3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无为市实际,综合
考虑资源化利用、经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