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4-2035年)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
电白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一、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为统筹协调建筑垃圾处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茂名市
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电白区建筑垃圾管理,逐步建立“布局合理、
控制有力、监管严密、处置规范、利用科学”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建筑垃圾资源
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电白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城市精细
化治理水平,特组织编制《电白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
全面落实源头减量化为目标,推动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绿色、高效、规
模化利用,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
水平,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条规划原则
1、全面调研,深入分析。
2、目标导向,补齐短板。
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4、全程谋划,推进分类。
5、强化衔接,充分论证。
6、系统推进,绿色低碳。
第四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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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2020年修
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
(6)《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2017
年修订);
(7)《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
(8)《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
(9)《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正);
(10)《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
(11)《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年修正);
(12)《茂名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9年)。
2、标准及规范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4)《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
(5)《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51322-2018);
(6)《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15-118-2016);
(7)《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运行规范》(T/CAS415-2020)。
3、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1〕4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
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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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
381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