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公示稿)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
一、发展目标和需求预测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对象为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
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类。
规划范围为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
工业园区和高新区。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为2024-2030年。
(二)基本原则
科学评估,精准施策:全方位地对苏州市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现
状进行调研统计,客观分析目前苏州市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的优缺点,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制度,针对现状精准施策。
区域统筹、合理布局:按照“有限辐射、经济合理”原则,综合
考虑运输距离、产量分布、消纳场所位置、用地等因素,统筹全市建
筑垃圾中转、消纳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建设。
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坚持政府的引导与监督作用,调动社会企
业主体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自主调节能力,推动收
运处置产业化、市场化。压实各部门、区、街镇、社区和物业主体责
任,发挥舆论导向、媒体监督及举报激励制度作用,构建多主体社会
共治体系。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既聚焦解决当前最紧迫问题,又着眼于健
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追本溯源,提高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和实
用性。
1
全程管控、闭环管理。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
术,建立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和追溯机制,注重源头管控,加强中端监
管,提升末端处置消纳能力,压实属地政府及各环节主管部门责任,
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
高效协同、多方参与。健全条块结合、多级联合、部门配合的工
作机制,打通壁垒,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区域协同、全域联动。
(三)规划目标及指标
1.规划目标
遵循“减量化和资源化优先、无害化为基础”的总体要求,科学
规划苏州市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完善的源头分类、资
源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建筑垃圾全过程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促进形成
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健全建筑垃圾
治理体制机制,构建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收集和智能监管系统,
实现各类建筑垃圾的全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到2030年,“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全
过程分类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
方米不高于2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
链条基本构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数字化高效监管
全面建成,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达到全省领先。
到2035年,全面建成“绿色低碳、资源循环、监管闭环、整体智
治”的全过程分类治理体系。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普遍施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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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再生利用链条有序畅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数字
化、智慧化监管全面覆盖,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居全国前列。
2.规划指标体系
表1规划指标表
指标值
序号名称
2030年2035
1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5以上98以上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7以上92以上
3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100100
4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