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区轨道大巷42221智能硐室安装风门
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单位:通风部
编制时间:2022年12月29日
单位工程措施审批、审核、编制人签字栏
措施名称
盘区轨道大巷42221智能硐室安装风门
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
签名
审批时间
备注
总工程师
审核
签名
审批时间
备注
安全副总
机电副总
通风副总
安全监察部
机电部
通风部
编制
签名
时间
备注
编制单位
通风部
编制人
技术员
领导审批意见:
总工程师:
?
领导审核意见:
安全副总:
?
机电副总:
通风副总:
领导审核意见:
安全监察部:
?
机电部:
通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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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区轨道大巷42221智能硐室安装风门电焊
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因42221智能硐室安装风门设施,制作钢结构框架,需进行电焊作业。为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电焊引发火灾、瓦斯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1、作业时间:2023年1月8日、9日、10日四点班作业。
2、作业地点:42221智能硐室巷口
3、作业人员安排:
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1)指定为现场电焊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结束时向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作业过程中全程监督、检查、验收。
(2)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电焊作业。
(3)安监员,全程监督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4)施焊人员,在作业前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时方要开始作业,作业中将仪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随时测量。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电焊作业。
(5)参与电焊作业的其他人员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配合电焊工作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6)消防人员(可由现场负责人兼),在电焊过程中及时向作业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电焊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
(7)焊后留守人员(可由施焊人员兼),在电焊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一小时后,作业地点无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二、危险源辨识
施工单位在措施编制前要到作业地点现场堪察,根据具体施工现场环境、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危险源辨识,并将措施编制在前面内容中。在施工前,根据工作现场辨识出新的特殊危险源及要求补充如下:
作业前未检测工作现场瓦斯浓度,瓦斯超限,电焊作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作业前未准备消防设备等设施;
电焊作业后,未进行清理检查,存在明火星等隐患。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作业前:
1.电焊作业前,必须提前将作业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2.瓦检员使用光瓦气体情况,全面检测,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允许进行电焊作业,否则,严禁电焊作业。
3.施工地点下方用不燃材料盖住煤体。
4.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轨道大巷猴车联巷口做控风设施电焊作业,严禁用于其它电焊作业,参加人员出现变更时,必须重新审批安全技术措施。
5.电焊作业前,措施编制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电焊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消防人员、焊后留守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
6.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
7.电焊作业前,应清除焊接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8.电焊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两台8kg干粉灭火器,0.2m3砂子,消防水管接至施工点上风测。
9.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作业时焊机外壳必须接地,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到位。
10.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和施焊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便携仪报警点为0.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11.现场经安监员、瓦检员、现场负责人确认安全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方可开始作业。
12.施焊地附近严禁由其他人员进行作业。
(二)电焊作业过程中
1.作业时,专职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专职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电焊作业时,要及时扑灭明火,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灭火器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旁边,需要时,消防人员和施焊人员可立即拿到。
3.施焊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4.作业暂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