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嘉峪关市五一路小学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笔试参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后,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按()处罚。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盗窃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罪名的转化与认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转化型犯罪,应依照抢劫罪的规定进行处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与题干中由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的情形不相关。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描述的行为已因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发生了性质转变,不再按盗窃罪处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与题干所涉及的犯罪转化情况毫无关联。综上,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按抢劫罪处罚。
2、2019年12月,徐某酒后无故打砸一店面财物,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给予徐某15日行政拘留处罚。经鉴定,被破坏财物价值达5000元。2020年1月,检察机关以徐某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属同一行为,法律不可进行重复评价
B.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由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分别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
C.通常情况下,刑事司法在前而行政司法在后
D.徐某被行政拘留的十五日能折抵到刑期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来分析各说法的正误。-关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属同一行为,法律不可进行重复评价”: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则,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因为不同的处罚类型而进行重复评价。徐某酒后打砸财物这一行为,不应既给予行政处罚又因同一行为进行重复的刑事处罚,此说法正确。-关于“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由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分别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原则。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都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方式,如果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性质相同的评价,会导致处罚过度,不符合法治精神,此说法正确。-关于“通常情况下,刑事司法在前而行政司法在后”:在实际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时,通常是先由司法机关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如果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才进行行政处罚。而本题中公安机关先给予了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后检察机关又以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这与通常的程序不符。所以通常情况下应该是刑事司法在前,行政司法在后的说法错误。-关于“徐某被行政拘留的十五日能折抵到刑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所以徐某被行政拘留的十五日能折抵到刑期,此说法正确。综上,说法错误的是“通常情况下,刑事司法在前而行政司法在后”。
3、日常生活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喝牛奶、豆浆等富含蛋白质的食品可有效缓解重金属中毒症状
B.医用酒精和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相同,都可用于伤口消毒
C.低血糖病症发作时,吃馒头比喝葡萄糖水见效快
D.防止“碘-131”核辐射,吃大量的加碘盐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日常生活中的科学做法。蛋白质能与重金属离子结合,形成不溶性的复合物,从而减少重金属离子对人体的危害,所以喝牛奶、豆浆等富含蛋白质的食品可有效缓解重金属中毒症状。医用酒精可用于伤口消毒,其酒精浓度符合消毒要求且杂质较少;而工业酒精中含有甲醇等有害物质,对人体有毒,不能用于伤口消毒。低血糖病症发作时,葡萄糖属于单糖,能直接被人体吸收利用,可迅速补充血糖;馒头的主要成分是淀粉,需要经过消化分解成葡萄糖才能被人体吸收,见效相对较慢。“碘-131”核辐射时,吃加碘盐不能防止辐射,且大量食用加碘盐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综上所述,正确做法应选能缓解重金属中毒症状的,即喝牛奶、豆浆等富含蛋白质的食品。
4、下列各项中行为人不构成不作为犯罪的是()。
A.甲是一名消防员,某日接到报警时他正在看球赛,并没有立刻出发前去救火,等他看完球赛到达现场,受困群众已经死亡
B.乙常年在外打工,导致年迈的父母因无人照顾而死亡
C.丙某日驾驶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撞倒突然冲出马路的丁,丙觉得丁是碰瓷行为,于是开车离去,后丁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亡
D.戊看见一个人在一栋失火的房子中呼救,他并未冲进火场救人,最后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