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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4北京广播电视台招聘30人笔试备考题库参考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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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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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4北京广播电视台招聘30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现代宏观经济学建立的标志是()的出版

A.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B.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C.威廉·配第的《赋税论》

D.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答案】:B

【解析】现代宏观经济学建立的标志是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出版。1936年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出版,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学诞生。凯恩斯在书中提出了有效需求理论体系和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来摆脱失业和萧条的政策主张,打破了此前古典经济学信奉的“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等观点,对传统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产生了重大冲击。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奠定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主要强调自由市场机制的作用;威廉·配第的《赋税论》是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产生的标志;米尔顿·弗里德曼是货币学派代表人物,《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是大卫·李嘉图的著作。所以本题应选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2、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是()。

A.通过考察美国几所中学,使这些中国校长们的教育教学理念悄然地发生着变化

B.机关考勤制度改革后,“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现象不见了,全勤的人数骤然增多,出勤率较前三个月有很大增加

C.这个峡谷至今仍是个谜,听老人们说,那里从来就没有人能进去过,进去的人从来就没有能活着回来的

D.市井百姓的生活变化实实在在。他们的欲求原本就简单,只是盼望着生活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然而,这看似简单、实则难得的进步,离不开中国稳扎稳打的“内功修炼”

【答案】:D

【解析】第一个选项错误,存在主语残缺的问题,应该去掉“使”。第二个选项错误,存在主谓搭配不当的问题,“出勤率”只能是“提高”,不能说“增加”,应改为“出勤率较三个月前有很大提高”。第三个选项错误,存在前后矛盾的问题,既然“从来就没有人能进去过”,就不可能有下句“进去的人”。因此应选择最后一个选项。

3、下列关于隐私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任何民事主体均享有隐私权

B.仅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C.隐私权包含于名誉权中

D.一切个人信息均属于隐私权范畴

【答案】:B

【解析】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只有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精神上的人格利益,所以并非任何民事主体均享有隐私权。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隐私权主要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并不包含于名誉权中。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权范畴,但并非一切个人信息都属于隐私权范畴。所以表述正确的是仅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4、某幼儿园为班中幼儿集体过生日时拍摄了一组效果很好的照片,一家蛋糕店老板在网上看到这些照片后,选了两张用于宣传蛋糕店。案例中蛋糕店老板的做法侵犯了幼儿的()。

A.健康权

B.肖像权

C.身体权

D.生命权

【答案】:B

【解析】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案例中蛋糕店老板未经幼儿及其监护人同意,选取幼儿园为幼儿集体过生日所拍的照片用于蛋糕店宣传,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幼儿肖像的行为,侵犯了幼儿的肖像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题干中蛋糕店老板的行为并未对幼儿的身体健康造成侵害,未侵犯幼儿健康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题干里蛋糕店老板的做法没有涉及对幼儿身体组织的侵害,未侵犯幼儿身体权。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蛋糕店老板的行为与幼儿的生命安全没有关联,未侵犯幼儿生命权。综上,蛋糕店老板的做法侵犯了幼儿的肖像权。

5、李某蓄意杀害张某,为此准备了一把刀,李某的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概念的理解与区分。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准备工具或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其核心在于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外界因素未能达到犯罪目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这强调行为人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意图或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犯罪结果出现。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