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23人笔试参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办事程序是指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下面不符合程序的是()。
A.发现问题,确定目标,分析评估,方案选择,实验实证
B.定性判断在前,定量数据在后
C.议论纷纷在先,择善而从在后
D.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在先,集体讨论、修改定论在后
【答案】:B
【解析】办事程序是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办事程序具有一定的逻辑性和顺序性。发现问题、确定目标、分析评估、方案选择、实验实证,是一个有先后顺序的工作步骤流程,符合程序要求;议论纷纷在先,然后择善而从,先有讨论再有选择,符合先后安排的逻辑;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在先,之后进行集体讨论、修改定论,也是合理的先后工作步骤。而定性判断和定量数据是分析事物的两种方式,它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时间先后顺序要求,不属于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不符合程序的定义。所以不符合程序的是定性判断在前,定量数据在后。
2、张某驾车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滑入沟中,林某、李某见状主动帮忙抬车,期间林某受伤。关于林某所受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林某自行承担
B.张某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C.由张某、林某、李某共同承担
D.由承保张某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此情况涉及无因管理和公平责任原则。林某看到张某车辆滑入沟中后主动帮忙抬车,构成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在抬车过程中林某受伤,其自身对损害的发生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林某因实施无因管理行为遭受损失,从公平角度出发,张某作为受益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无因管理以及公平责任的相关规定,旨在平衡受益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管理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成员之间互帮互助。林某的受伤是在为张某帮忙过程中发生,并非其自身原因导致损害,所以不应自行承担损失。李某只是与林某一起帮忙抬车,在该事件中不存在过错,不应与张某、林某共同承担责任。承保张某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其保险责任范围通常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等,林某的受伤并非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该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受损人林某的损失应当由张某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3、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民事权利的是()。
A.电视台新闻报道中使用了小强翻越马路隔离栏的影像资料
B.父母为14岁的小红保管压岁钱
C.选举领导小组不允许16岁的小涛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
D.12岁的小海所投稿件在某报刊发表,但该报刊以其年龄小为由拒付稿酬
【答案】:D
【解析】该题旨在考查对侵犯公民民事权利行为的判断。民事权利是公民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电视台在新闻报道中使用小强翻越马路隔离栏的影像资料,这属于新闻报道的合理使用,没有侵犯小强的民事权利。新闻报道本身具有传播信息、反映社会现象的功能,在报道过程中使用相关影像资料是为了真实呈现事实,且未对小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父母为14岁的小红保管压岁钱,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14岁的小红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有权对其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这种行为是为了保障小红的合法权益,并非侵犯其民事权利。选举领导小组不允许16岁的小涛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选举法,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小涛16岁,不具备选举人大代表的法定年龄条件,所以这不属于侵犯公民民事权利的行为。12岁的小海所投稿件在某报刊发表,根据《著作权法》,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获得报酬的权利,并不受年龄限制。该报刊以小海年龄小为由拒付稿酬,侵犯了小海的著作权中的获得报酬权,属于侵犯公民民事权利的行为。综上,答案是所投稿件在某报刊发表但报刊以年龄小为由拒付稿酬这种行为属于侵犯公民民事权利。
4、侵犯人权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非法干涉或损害人民有权享受的权利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属于侵犯人权的是()。
A.父母强迫厌学的儿童上学
B.依法取缔邪教组织
C.严惩走私
D.私设公堂,审问、拷打公民
【答案】:D
【解析】侵犯人权定义的要点是非法干涉或损害人民有权享受的权利。儿童在未成年时应由父母管教,且父母强迫儿童上学是为了保障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属于侵犯人权。还有一些情况,既不是非法干涉,也没有损害人民有权享受的权利,同样不属于侵犯人权。但是,私设公堂,审问、拷打公民属于非法干涉,且损害了人民的生命权,属于侵犯人权。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小王的妻子小红是一名私企工作人员,小红指使小王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那么小红构成滥用职权罪的()。
A.教唆犯
B.间接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