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毕节市特岗教师招聘160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选项是()。
A.广西壮族自治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靠山满族乡
B.湘西士家族苗族自治州、青龙满族自治县、敖鲁古雅鄂温克乡
C.内蒙古自治区、凉山彝族自治州、大厂回族自治县
D.宁夏回族自治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凉水朝鲜族乡
【答案】:C
【解析】民族自治地方是建立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不包括民族乡。第一组选项中“靠山满族乡”属于民族乡,并非民族自治地方。第二组选项中“敖鲁古雅鄂温克乡”属于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第三组选项中内蒙古自治区属于自治区,凉山彝族自治州属于自治州,大厂回族自治县属于自治县,均为民族自治地方。第四组选项中“凉水朝鲜族乡”属于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综上,正确选项体现为包含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且不包含民族乡的一组。
2、17岁的薛某在半夜潜入王某家中实施盗窃行为,中途王某返回家中,薛某受惊吓后从6楼摔下死亡。在本案中,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王某
B.薛某
C.薛某的父母
D.薛某及其父母
【答案】:B
【解析】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判断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考量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本案中,薛某潜入王某家中实施盗窃行为,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王某正常回到自己家中,其行为是合理且合法的,对于薛某因受到惊吓从六楼摔下死亡这一结果,王某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也就是说,王某的行为与薛某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所以王某不需要对薛某的死亡负刑事责任。薛某虽已实施盗窃这一犯罪行为,但因其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所以薛某也不用负刑事责任。而薛某的父母,他们并没有实施与薛某死亡相关的犯罪行为,也不存在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本案中没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主体。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
A.不承担刑事责任
B.应当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C.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意味着其仍具备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能力,所以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因其精神状态存在一定问题,辨认和控制能力受限,相较于正常人犯罪在量刑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正确表述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公民甲驾驶车辆闯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6分驾驶证,交警的行为属于()。
A.抽象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
C.被动行政行为
D.非要式行政行为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不同行政行为的定义来判断交警行为所属的行政行为类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而本题中交警是针对公民甲这一特定的对象作出的罚款和扣分的处理,并非不特定对象,所以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对于驾驶车辆闯红灯的行为,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了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标准,交警只能按照此规定执行,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因此交警的行为属于羁束行政行为。被动行政行为通常是指行政机关基于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而交警对闯红灯的甲进行处罚,并非基于甲的申请,而是交警主动发现并依法作出的,所以不属于被动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交警对甲作出罚款和扣分的处罚,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如出具处罚决定书等,是要具备一定形式和程序的,因此不属于非要式行政行为。综上,交警的行为属于羁束行政行为。
5、价值规律作为客观规律,其存在和发挥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请问它存在的条件是()。
A.计划经济
B.交换经济
C.市场经济
D.共享经济
【答案】:B
【解析】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是指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