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南南阳市中医院招聘研究生45人笔试参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某大学参加军训队列表演,组织一个方阵队伍。如果每班60人,这个方阵至少要有5个班的同学参加;如果每班70人,这个方阵至少要有4个班的同学参加。那么组成这个方阵最外层的人数应为几人?()
A.16
B.64
C.68
D.60
【答案】:D
【解析】设方阵最外层每边的人数为(N),那么方阵的总人数就是(N^2)。根据题目条件可知,一方面(240ltN^2leq300),另一方面(210ltN^2leq280),综合这两个条件可得(240ltN^2leq280)。在(240)和(280)这个区间内,完全平方数只有(16^2=256),所以(N=16)。由此可以算出方阵最外层的人数为(4times(N-1)=4times(16-1)=60)人。
2、荷花:莲子()
A.绿豆:豆芽
B.韭菜花:韭菜
C.大蒜:蒜苗
D.葵花:葵花子
【答案】:D
【解析】莲子是荷花的种子,葵花子是葵花的种子。所以得出相应结论。
3、某日,12岁的李某在学校殴打同桌温某,致使温某头部受伤,事后温某共花去医药费8000元。据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若李某自己有财产,可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C.赔偿费用可由李某的监护人与温某的监护人协商确定
D.学校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各选项进行逐一分析。-关于责任主体判定:12岁的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李某殴打温某致使其受伤,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费用支付: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若李某自己有财产,可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关于赔偿费用确定:在侵权损害赔偿事件中,赔偿费用可以由双方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这既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有助于灵活解决纠纷。所以赔偿费用可由李某的监护人与温某的监护人协商确定。-关于学校责任判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李某在学校殴打温某致使温某头部受伤,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非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综上所述,说法错误的是学校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不包括()。
A.复核
B.印制
C.分发
D.签收
【答案】:D
【解析】发文办理主要程序包括复核、登记、印制、核发等。复核是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详细审核,以确保公文质量。印制是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公文制作成正式文本。分发则是将印制好的公文发送到相应的对象手中。而签收是收文办理的环节,是指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确认和接收,并非发文办理的程序。所以答案是签收。
5、人向竖直的平面镜走近时,镜中所成的像()。
A.缩小
B.变大
C.大小不变
D.先小后大
【答案】:C
【解析】平面镜成像特点是像与物大小相等。人向竖直平面镜走近,人的大小不变,所以镜中所成的像大小也不变,不会缩小、变大或先小后大。
6、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B.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C.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各选项进行逐一分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以此表述正确。对于胎儿利益保护,《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此表述正确。关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