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的(23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根据决定的特点,上述材料中的公文不具有()的特点。
A.长远性
B.指导性
C.权威性
D.广泛性
【答案】:D
【解析】决定具有权威性、指导性、长远性等特点。权威性体现在决定是领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和安排,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和约束力,要求相关方面必须贯彻执行。指导性表现为决定通常会对工作的方向、原则、方法等进行明确,为下级机关开展工作提供指导。长远性则是指决定往往针对的是较为重大的、涉及长远发展的问题,其影响具有一定的持久性。而广泛性并非决定的特点,决定通常是针对特定的事项、范围和对象做出的,并非具有广泛的涵盖性。所以上述材料中的公文不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规定,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做好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其中,“三社联动”中的“三社”不包括:
A.社区
B.社区志愿者
C.社会组织
D.社会工作
【答案】:B
【解析】“三社联动”指的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之间的联动合作模式,通过整合三者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三社联动”的平台和载体;社会组织是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具有专业性和灵活性;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运用科学的专业知识和方法进行服务的活动,为社区治理和服务提供专业支持。而社区志愿者是参与社区服务的个人群体,并不属于“三社联动”中的“三社”范畴。
3、张某与王某签订二手轿车买卖合同,张某已支付一半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付清。之后王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张某不同意,遂起诉要求王某继续履行合同并转移车辆所有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生效,王某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王某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王某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王某赔偿张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题中张某和王某签订了二手轿车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因此合同有效。由于合同有效,王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张某起诉要求王某继续履行合同、转移车辆所有权,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法院应当支持张某的诉求,判决王某继续履行合同。而合同并非尚未生效,不存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问题;合同也并非无效情形;同时也不应判决解除合同,而是应当判决继续履行。所以应判决王某继续履行合同。
4、下列属于正当防卫的一项是()。
A.乙发短信威胁甲说如果不交出100万就绑架甲的儿子,甲假装答应后前往乙家中将乙杀害
B.甲持刀对乙进行抢劫,乙奋起反抗将甲推倒,甲倒地昏迷后,乙捡起刀子将甲捅死
C.甲(男)持刀意欲强奸乙(女),乙假装顺从,乘其不备,拿起剪刀将甲扎成重伤
D.甲为躲过乙向其刺过来的匕首,拿起一台丙的高级收录机抵挡,致使收录机毁坏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对各情形进行逐一分析。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目的正当、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等。第一个情形中,乙虽发短信威胁甲,但甲前往乙家将乙杀害时,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并未正在进行,甲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一要件,不属于正当防卫。第二个情形里,乙在甲倒地昏迷后,此时甲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乙捡起刀子将甲捅死,该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一条件,不属于正当防卫。第三个情景下,甲持刀意欲强奸乙,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乙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假装顺从后乘其不备拿起剪刀将甲扎成重伤,乙的行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属于正当防卫。最后一个情形中,甲为躲过乙刺过来的匕首,拿起丙的高级收录机抵挡致使收录机毁坏,甲的行为是为了避免自己的人身遭受侵害,而损害了第三人丙的财产,这种情况属于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综上,属于正当防卫的是第三个情形。
5、下列选项系一对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其中不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
A.家庭全部财产归女方所有
B.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
C.儿子由女方抚养
D.离婚后,男方不得探望儿子
【答案】:D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