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及上级要求,本矿特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组和工作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建设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进一步提高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
风险点: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具体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传出来或爆发的地点。
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二章工作责任体系
第三条领导组织机构
矿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主任由安检科长担任,由安检科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和队组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行管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二)矿长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矿长对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
(三)编制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并持续改进;
(四)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安全风险检查分析专题会议,矿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五)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的相关培训工作;
(六)保障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过程中公告警示和所需要的各种资源,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七)对各科队及班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八)解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