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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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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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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
总则
为促进合成氨行业产业构造优化升级,标准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依据“总量平衡、优化存量、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可持续进展原则,特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生产企业布局
〔一〕鼓舞进展以煤为原料的合成氨,合成氨装置应靠近煤产地或消费地,建合成氨装置同时兼顾运输条件、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状况。
〔二〕依据《自然气利用政策》〔发改能源[2025]2155号〕,除调峰需要外,制止建或改扩建以自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装置〔利用本地无法消纳或不宜外输的自然气生产合成氨的工程除外〕。
〔三〕淘汰或调整以油为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