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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广东《“非住改租”租赁住房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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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7
总字数:约3.38万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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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DBJ/T15-XX-20XX

备案号JXXXXX-20XX

“非住改租”租赁住房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forretrofittingexistingnon-residentialbuildingsintorentalhousing

(征求意见稿)

202X-XX-XX发布202X-XX-XX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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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TOC\o1-3\h\u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要求 3

4安全评估 5

5总体设计 9

6室内环境 12

7室内装修 13

8建筑设备 15

9消防安全 18

10施工及安全验收 20

11基础服务及运营 22

本标准用词说明 25

引用标准名录 26

条文说明 28

contents

TOC\o1-3\h\uTOC\o1-3\h\u

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2

3Basicrequirements 3

4Safetyassessment 5

5Overalldesign 9

6Indoorenvironment 12

7Indoordecoration 13

8Buildingfacilities 15

9Firesafety 18

10Constructionandsafetyacceptance 20

11Basicservicesandoperation 22

Explanationoftermsinthisstandard 25

Listofreferencedstandards 26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28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的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和指导广东省租赁住房的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适用于符合改造标准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的情形。标准按照评估、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营的五个环节,对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进行八方面指引,包括:安全评估、总体设计、室内环境、室内装修、建筑设备、消防安全、施工及安全验收、基础服务及运营。

1.0.3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非住改租retrofittingexistingnon-residentialbuildingsintorentalhousing

非住改租指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指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改建为租赁住房。

2.0.2集中式租赁住房centralizedrentalhousing

集中式租赁住房是指由单一业主或专业运营机构持有并统一管理,以整栋建筑或建筑内完整楼层、独立区域为基本单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营,专门用于长期出租居住的住房形态,分为集中式宿舍型租赁住房和集中式住宅型租赁住房。

3基本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集中式租赁住房分为两个业态,其业态定义应符合表3.1.1的要求。

表3.1.1集中式租赁住房业态分类表

集中式租赁住房分类

特征

集中式宿舍型租赁住房

产权集中,供产业园企业、事业单位等企业职工租住的租赁住房,以高密度、模块化、集体住宿为特征

集中式住宅型租赁住房

产权集中,供家庭、个人租住的租赁住房,与宿舍型相比更强调私密性与居住品质

3.1.2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的改造应统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