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轨道交通安全控制系统技术装备能力提升
技术改造项目4#楼洁净厂区项目
甲方:
乙方:
日期: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欲建设相关净化工程项目,乙方含有对应施工条件,现甲、乙双方根据《协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规模、承包内容、承包方法及要求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轨道交通安全控制系统技术装备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4#楼洁净厂区净化项目。厂区净化面积为3170.15平方米,其中墙板净化面积为1315.19平方米,吊顶板净化面积为1855.56平方米。
承包内容:(按甲方提供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及工程量)
具体为:4#楼洁净厂区净化全部彩钢岩棉净化板围护、中空玻镁净化板吊顶及上述范围内金属壁板密闭窗、金属壁板密闭门制作安装。
具体范围:
吊顶范围:A-D轴与3-1/10轴全部范围(甲方提供工程量以外吊顶板费用另计);
墙体围护范围:
1、A轴、D轴、3轴、1/10轴所含区域内图纸所表示意(50mm厚度)彩钢岩棉净化板部分(甲方提供工程量以外墙板费用另计);
2、甲方提供工程量中全部金属壁板密闭窗、金属壁板密闭门(甲方提供量以外密闭窗及密闭门费用另计)。
第二条:材料质量要求
净化板项目施工全部材料由乙方采购。乙方采购材料必需符合施工规范和协议要求。有质量合格证书。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代表对乙方采购材料进行监督,全部材料未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乙方不得使用。
第三条:工期要求
1:开工条件:图纸设计完备,设计院盖章审核,甲方确定,土建部分已完工,门窗封闭完成。
2:本工程施工安装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若乙方采购材料不符合材料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二十四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停工期间,由乙方自行负担。
(2)报甲方报验材料、隐蔽验收及异议变更、工程签证,甲方需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二十四小时内给予书面回复,不然,甲方负责停工损失。
3:因为不可抗拒有原因造成停工,双方均不负担损失。
4:因为停水、停电及自然环境影响停工,工期顺延。
5:若因甲方变更及资金不到位等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应对停工期间乙方实际发生工人工资负担赔偿,工期对应顺延。
第四条:协议价款、拨款方法及调整。
协议价款:本项工程协议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
1:协议价款调整:
(1)乙方报价范围内工作量内容为一口价包死。
(2)由甲方提出变更,由乙方出具结算证实,甲方签字计入结算。
(3)工程量增加或降低均以双方代表签字为准,变动部分单独与乙方结算。除上述情形外,协议价款按原协议价款实施,不作调整。
2:付款方法:
(1)材料到场之次日起7日内付协议价款45%;
(2)乙方墙板、吊顶板主体安装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协议价款80%;
(3)结算验收后7日内付至协议总价95%;
(4)留5%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到后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质量确保金。
第五条:甲方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权力、职责及委派人员保单:
1:负责工地监理工作:
2:帮助乙方处理与其她施工队伍配合以及施工中出现乙方自己不能处理问题,确保乙方施工环境不受外界干扰;阻止和取缔政府和其她单位违规收费,保护乙方正当权益。
3:验收乙方购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情况;负责组织对工程验收。
4:负责乙方签证及相关技术和施工过程中问题处理。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代表:
1:乙方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