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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政务诚信评价通用指标》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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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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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诚信评价通用指标》

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项目来源

《政务诚信评价通用指标》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本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8月2日印发)等文件精神,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中心提出并组织起草,并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归口管理。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一)编制目的

1.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明确评价标准和指标,为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提供具体的实施规范,减少主观性,增加客观性。

2.提高诚信意识和政务诚信水平

有效引导政府工作人员及各级政府的诚信意识,强化诚信观念在政务工作中的重要性。通过定期评价和反馈,推动各级政府不断提升政务诚信水平,以满足上级部门对政务诚信建设的要求。

3.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

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技术创新与治理模式的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决策流程,提升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服务效率。

(二)编制意义

1.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标准化

通过制定政务诚信评价通用指标,可以明确政务诚信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操作指南,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政务诚信评价通用指标的编制和实施,可以强化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推动政府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政务诚信评价通用指标通过设立创新指标,鼓励政府在治理方式、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实践,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标准起草的过程简述

(一)预研阶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中心组织标准编写小组,于2024年2月启动项目需求调研工作,主要调研了河南、湖北、北京、吉林等相关政府和企业,收集企业满意度领域的企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方的需求和意见,了解当前企业满意度调查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组织专家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进行收集和分析,为研究制定团体标准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同时组织研讨,明确标准制定的目标、原则、范围和技术要求等。

(二)立项阶段

1.2024年4月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中心整理资料,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提交立项申请。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评估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于2024年6月25日第五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中正式批准立项,计划编号:CCPITCSC-JH2024289。

(三)起草阶段

1.组织起草小组:2024年4月,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中心牵头成立起草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编制标准草案:2024年5月召开标准启动会暨首次研讨会,来自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30余名代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会议,起草组对标准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围绕标准内容等方面展开了讨论。起草小组根据预研阶段的成果,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实际情况,编制标准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等。会后,起草组针对启动会各单位及专家提出的16条修改建议进行了处理,并对相应的标准文本进行修订,开始新一轮意见征集。

3.内部审查:起草小组内部对标准草案进行多次审查和修改,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025年1月底,标准第二次研讨会顺利召开,会议主要围绕启动会和首次研讨会召开以来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讨论,针对专家提出的13条修改建议进行处理,并对相应的标准文本进行修改。2025年3月,标准第三次研讨会召开,针对专家提出的修改5条修改建议进行处理。

(四)征求意见阶段

在征求意见阶段,主要工作包括:

1.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信函、网上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相关企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广泛征求意见。

2.意见汇总与处理:2025年4月,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合理的意见进行采纳,对不合理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并对标准草案进行相应修改。

四、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一)制定原则

1.合法合理原则

本文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以及国家政策文件的要求,符合理性、适当的要求。

2.科学准确原则

依据县(市、区)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评估指标和方法,避免主观臆断,并综合各环节和影响因素,形成完整闭合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