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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航次租船合同各条款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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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5-06-17
总字数:约1.04万字
文档摘要
航次租船合同各条款具体说明
航次租船合同各条款具体说明一、船舶说明条款
船名
船名是合同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需正确无误,合同内的船名都必需加引号。在整个租赁期内,船东不得随便更换船名,否则以违约论处。为了船东经营上的便利,列明两艘船舶,由船东选择其中之一;或者在合同内写明“或其替代船”“或其姊妹船”赐予船东更换船舶的权利。但是,船东指定的替代船的状况应与原商定的船舶相符,并且,替代船一经选定,船东应准时通知租船人,并不得再次更改。
船舶国籍或船旗
这项内容一般加注在船名前。船旗也是合同的重要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间,船东不得擅自变更船舶国籍或变换瓣旗,否则即属违约。
船舶建筑年月和船级
此项内容